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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专业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律师
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律师服务 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指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受到侵犯而引发的争议。 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益主要体现 (一)表决权,通常情况下如下事项需要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表决通过: 1、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2、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3、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4、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5、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6、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7、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8、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9、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10、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11、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12、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13、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监督权,集体经济组织应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对集体所有的财产享有监督权。 (三)救济权,对于集体经济组织、... [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