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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P鹏派国际健身学院第三期健美操教练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一、鉴定对象:在经营性体育健身场馆、俱乐部、会所、宾馆等健身场所从事教学及技术指导的人员。 二、鉴定项目及级别 项目:健美操级别:初级、中级 三、鉴定机构: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四、资格证书: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健美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申报条件---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理论和运动技能鉴定,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经专项初级培训,达到规定学时。---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持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健美操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1年。(3)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经专项中级培训,达到规定学时。 六、鉴定时间、地点 理论鉴定日期:2014年4月19日 理论...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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