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资讯详情

永州上访妈妈被劳教事件始末

行业分类: 发布时间:2013-07-17 14:55

“那场噩梦毁了我女儿”


唐慧向记者讲述了不堪回首的6年。


6年前,她11岁的女儿乐乐(化名)天真活泼,像只快乐的小鸟。她和丈夫在永州零陵区开着小饭店和礼品店,每天努力赚钱为了女儿有着美好幸福的人生。


那时的她,做梦也没想到,女儿的人生将毁于一场噩梦。


2006年10月3日,乐乐被一个名叫周军辉的“朋友”强奸后,强行骗至秦星、陈刚开设的永州零陵区“柳情缘休闲屋”卖淫。这一天,念小学五年级的乐乐离11岁生日尚差两天。


在明知乐乐不满14岁的情况下,秦星、陈刚仍强迫她卖淫。一次她偷拿了一个人的手机想给妈妈打电话被发现,陈刚用绳子将她绑住,并用刀抵住她的肚子说:“我知道你父母住哪里,要是再敢打电话,就杀了你全家。”


3个月里,乐乐被逼“接客”100多次。2006年12月的一个晚上,刘润、兰小强、蒋军军、秦斌(秦星胞弟)灌醉了乐乐,对她拳打脚踢,随后将她轮奸达5小时……


“那场噩梦毁了我女儿。”唐慧泣不成声地告诉记者,女儿的身体受到了极大摧残,染上了永远无法治愈的生殖器疱疹。6年来,反复发作,复发时乐乐痛苦不堪,常常从寄宿学校给她打电话:“妈妈,我太难受了,我不想活了。”


更可怕的是,女儿被解救出来后,完全变了个人,她沉默寡言,害怕异性,常常哭喊着说有坏人来抓她。她患上了创伤后应激精神障碍。记者手中一份湘芙蓉司鉴中心(2007)精鉴第280号鉴定结论称:该病的发生与2006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强迫卖淫所受的精神创伤有直接因果关系。


尽管时间过去6年了,可是乐乐并没有从阴影中走出来,在学校里,她常常半夜里唱歌。乐乐对妈妈说:“我难受,压抑得快崩溃了,我只能用歌声来宣泄我的痛苦。”女儿的话,像刀子一样割在唐慧心上。


“过激”维权被劳教


2006年12月30日救出女儿,唐慧就开始了漫漫6年的维权路。


据唐慧反映:乐乐被解救出来的第二天,她找到负责乐乐失踪案的零陵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中队长杨军祥要求立案。“杨军祥对我说,这只是个一般的治安案子,把人领回家就算了。”而前一天,她找到女儿后第一时间也是打电话给杨,杨到现场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就离开了。她只好打110报警救出女儿。


记者了解到,永州市零陵区纪委事后以“审字2007年49号文件”对杨军祥处以严重警告处分,指出杨“身为中共党员,在承办乐乐被强迫卖淫案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其行为构成工作失职错误,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

免责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版权并立即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