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湖南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冲突,邓正加死亡。临武县委相关部门证实,17日上午确实发生小贩死亡事件,小贩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死亡,具体死亡原因还在调查中。据介绍,临武县公安、纪检等部门已开始调查工作,执法的城管正在接受公安和纪检的调查。同时,县政府表示,他们将做好善后处置和慰问工作,全力查清事件原因。
又是城管打人,而且还是“打死了人”!在此,笔者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架设一条“高压线”,且通上电“城管不打人”。
城管是从事城市管理的,当然要跟人打交道,当然要跟小商小贩打交道,但“有理说理,有法执法”,国家所有的法律法规里,没有哪一条规定说“城管可以打人”。事实上,论“执法”,还有文化市场执法,还有环保执法等等,没有哪一个部门的执法像城管这样“经常惹是生非”而“经常打人”,甚至于“打死人”。
不是说,一个城市不需要管理,特别是道路交通、环境卫生,有些小商贩摆摊摆到马路上直接影响交通,若放任不管,免不了市民要骂娘。现在的问题是,城管该怎么管?
或“鲜花执法”,或“注目执法”,或“城管练摊”,近些年来,一些地方的城管正在探索新思路,这些都是有益的尝试。但,有些地方的城管,还是过去那一套,不是“搬你的东西”,就是“拳脚相加”,“城管”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成了“土匪”的代名词,这也严重损害了人民政府与老百姓的“鱼水关系”。
当然,架条“高压线”,并不是不要城管。这时的城管,应该是“讲理城管”和“依法城管”。所谓“讲理城管”,“小商小贩,也要吃饭”,应该划定区域摆摊设点,特别是西瓜上市,应多设一些“卖瓜摊点”,且不收费。所谓“依法城管”,也即谁摆摊妨碍交通,或“无卫生许证经营”,对此,城管首先应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若有人违规摆摊而不听劝告,对不起,或请工商部门,或请卫生部门,或请环保部门,或请交警部门,谁的问题谁来执法,但“千执法,万执法,执法不许打人”。
架设了“高压线”,无论你是“在职在编”还是“临时工”,无论你是城管还是工商,“执法打人”,该辞退的辞退,该坐牢的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