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一次性废电池对环境的影响成为国内媒体热门话题之一,由于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进行产品控制以及科技水平的提升,目前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绝大多数一次性干电池已基本无汞、无镉、无铅,就算含有,其含量已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显著影响。
但是新的产品问题从而产生,可充电电池以及纽扣电池,仍然存在较大的污染,仍需回收处理。包括铅酸蓄电池和镍镉电池里含有重金属镉、铅、汞,毒性大,危害性强,因而需要集中回收。而且,铅酸蓄电池可综合利用,回收价值较大。我国今年电池产量将达150亿只,其中70%是锌锰干电池,居世界第一位。以每年生产100亿只干电池计算,将要消耗15.6万吨锌,22.6万吨氧化锰,2080吨铜,2.7万吨氯化锌,7.9万吨氯化铵,4.3万吨碳棒。如果将废弃的电池进行回收加以利用,不论是从经济效益还是从对环保的贡献来说都有巨大价值。
1、加强市场抽查,强制禁汞
广州市内厂家制造的各类电池必须具备3项标识:需要回收电池的回收标识、种类标识,电池中有害成分的含量标识。而且要减少以至最终在干电池和纽扣式电池的生产中不使用有毒的汞元素,逐步淘汰糊式电池和镉镍电池。
2、谨慎收集废电池
在废电池的收集上,规定了含汞电池、镉镍电池、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弃物,并确定了充电电池和纽扣式电池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应当承担回收其生产和进口产生的废电池;在废电池的处理上,一方面禁止将废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避免其被雨淋水浸产生污染物,另一方面也禁止对一切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
3、资源利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财政对利用废电池的企业进行补贴,只能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如企业具备技术、经营能力,或者从公益事业的角度考虑,即使亏本也愿意干,也可以开展这方面的业务。含汞电池的再利用设施,应建在人口稀少、环境不敏感(如汞矿等)的地区,技术管理水平应比较先进,规模较大,切忌搞成简陋作坊式的利用厂。从事废电池收集利用的单位,也应遵守职业病防治、环保、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除依法减免外,应当照章纳税。不能因为节约资源就可以不按法律办事。
废弃电池的危害对于中国来说,比起世界上许多国家更为严重。早在1980年,我国干电池的产量已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同时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池消费国。废电池污染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但废旧电池处理回报率低、效益周期长,很难吸引投资者,因此就很难形成产业化规模,并产生效益。所以针对目前现状,关于废旧电池的回收整顿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