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也就是明天,广东省“大数据应用及产业发展大会”将在广州举行。按照议程,大会将进行“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授牌仪式。这表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央网信办三部委在10月8日批复的第二批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已基本全部正式授牌。
而就在10月22日,工信部信软司、江苏省经信委和盐城市政府三方联合举办的“共建盐城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基地推进会”在北京召开。该推进会现场签约华为、微软公司等22个大数据项目。此前,盐城大数据产业园为省级“大数据示范园区”。
从消息可以看到有两个词汇,也就是“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示范园区”,那么,他们有什么区别?对于当前的大数据发展,又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大数据为什么要“示范”,怎么示范
所谓“示范”,就是先行先试,探索、研究、总结、推广,目的是发挥榜样的力量。对我国政府来说,“示范”的工作思路由来已久,本文不作考证。由于发展大数据是国家战略,而更由于其是一个新兴的领域,因此,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部委或省市级,其思路依然是“示范”。
不同级别不同定位的“示范”,在名称上,他们体现为国家级的“试验区”,部委级的“产业示范基地”,省市级的“示范园区”。不同的“示范”,核心是不同的政策、不同的投入和不同的建设重点。比如国家级试验区,国家三部委将在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国家大数据工程实验室等各类专项,及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两化融合等相关政策方面,对试验区给予重点和优先支持。
我们知道,《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包括10大工程,涵盖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国家大数据资源统筹发展、政府治理、公共服务、工业和新兴产业、现代农业、万众创新、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产业支撑能力、网络和安全保障等领域。无论哪一个领域,都不可能一竿子插到底。
因此,这10大工程既要在中央政府不同部委层面进行通力协作,更需要在地方政府层面,从10大工程涉及的不同领域,同时开展相应的探索,这就是“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由来,也是国家战略落地之举。
今年2月25日,三部委批复建设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10月8日,第二批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获批,包括两个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京津冀、珠江三角洲),四个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上海、河南、重庆、沈阳),一个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内蒙古)。从政策出台的时间来看,笔者判断,短期内将不太可能再批复“大数据国家级综合试验区”了。
那么,试验区怎么示范呢?
以贵州为例,“将围绕数据资源管理与共享开放、数据中心整合、数据资源应用、数据要素流通、大数据产业集聚、大数据国际合作、大数据制度创新等七大主要任务开展系统性试验,通过不断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最终形成试验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效应。”
除了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还有就是部委层面的示范基地。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因此我们看到,“大数据产业示范基地”,一般是由工信部主导的,侧重点是“大数据产业”。
以江苏盐城为例,盐城大数据产业园已引进华为、东方国信、软通动力、中润普达等200多个项目,基本形成以存储为基础、技术为支撑、应用为引领的全产业链。据报道,盐城基地将以盐城大数据产业园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合作,集中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融合创新各类发展要素,进一步推动国家级盐城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