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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乱象频出 规范整治才是王道

行业分类:经济金融 发布时间:2016-12-27 11:48

校园贷问题亟需规范和整治。2016年8月30日,深圳市下发有关规范校园贷的红头文件,对开展校园贷业务的企业(含电商平台和各类经济组织)提出了九项规定,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

目前不少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和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零首付”、“免息”等口号比比皆是,加上借款门槛极低,不少学生都因此陷入了“高利贷”陷阱。此次规定明确指出,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借款学生相关借贷费用,提示借贷风险,严禁违规宣传,可以避免学生被片面宣传诱导,正面意识到借贷的成本与风险。

此外,借款费用方面,很多借款企业喜欢打出“低利率”甚至“零利率”口号,但在低门槛进入借款流程后,想要想要顺利常偿还校园贷借款,往往要在本息之外再扒掉几层皮借款时:就已产生的中介费、手续费、代理费、部分平台扣留的押金、逾期后高昂的罚息和管理费,名目繁多。而且,从一开始即被扣除的各项资费虽然从不曾到过学生手中,学生依旧需要为这些并没有借到的钱支付利息。

针对这一现象,此次规定明确规定“必须控制借款成本”,要求借款企业告知借款学生实际的总和借款成本,不得以服务费、手续费、催收费等各种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不得以缴纳保证金、业务提成等形式克扣借款资金。而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也可以避免不必要成本支出最后转嫁到借款学生身上。

此次监管九项对借款企业做出了各方面的限制和要求。前期宣传方面,有严禁在校园内营销宣传,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借款流程上,要求做风险提示、信息审核等;借款撮合后,严禁非法催收行为。这里有两处值得注意,风险提示和审慎放贷,明确指出相关流程要落实到书面,任何口头宣传与保证都不再被允许。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联金所理财分析师认为,这九项规定中有的实施起来难度较大。

信息审核方面,要求对借款学生的多项信息进行审核,工作量加大,而且有些难以审核。借款渠道繁多但信息却并没有打通,很难弄清楚借款学生在有没有在其它地方借款,或者借了多少,“在其它机构的贷款信息审核”这一项较难开展;同样的,如果第二还款人或担保人在其它渠道有负债,这其还款能力也打了折扣,而“对其真实性负责”加大工作量,但其实无法完全保证真实性。

特别提一下关于借款用途方面,规定明确指校园贷借款用途限定为“助学贷款”和“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但借款企业很难限定学生拿到钱后不挪作他用。不过联金所分析师认为,这里面也存在一个擦边球,比如学生在网络平台分期消费或借款消费,可以明确得知借款资金用途,比如大学生分期整形就不再被允许,但分期买电脑可以被认为是“助于学习工作”。

今年校园贷的种种问题集中爆发,从低门槛到隐性高息到暴利催收,层层压榨下的校园贷仿佛变成了高利贷,裸条事件更是让人瞠目结舌。从今年4月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发文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强组织领导,防范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和教育引导,此次深圳市下发九项规定,从借款企业着手,规范校园贷宣传方式,交易流程和催债手段。相信未来校园贷可以拿掉“不良”的帽子,重归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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