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秋也是立秋后的一项重要民间习俗,普遍流行于北方黄河中下游、淮河流域、长江流域等地。一种祝愿得子的象征活动。农历八月十五日(中秋节)夜,婚后尚未生育的妇女,在小姑(或其他女伴)陪同下,到田野瓜架,豆棚下暗中摸索摘取瓜豆,故名。据清代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中记载:"女伴秋夜出游,各于瓜田摘瓜归,为宜男兆,名曰摸秋。"
夏历八月十五日,是为中秋节。这天夜里婚后尚未生育的妇女,在小姑或其他女伴的陪同下,到田野瓜架、豆棚下,暗中摸索摘取瓜豆,故名摸秋。俗谓摸南瓜,易生男孩;摸扁豆,易生女孩;摸到白扁豆更吉利,除生女孩外,还是白头到老的好兆头。按照传统风俗,是夜瓜豆任人采摘,田园主人不得责怪。姑嫂归家再迟,家长也不许非难。
民间有句俗语,"八月半摸秋不算偷。""摸秋",其实就是"偷秋"的意思。在我的家乡,摸秋的习俗由来已久。相传,元朝末年,淮河流域出现了一支农民起义军。这支队伍纪律严明,所到之处,秋毫无犯。一天,起义军转移到淮河岸边,深夜不便打扰百姓,便旷野露天宿营。有几位战士饥饿难忍,在田间摘了一些瓜果充饥。此事被主帅发觉,等天明了便准备将那几个治罪。村民们得知后,纷纷向主帅求情。为开脱战士的过错,有一老者随口说道:"八月摸秋不为偷。"那几个战士因此话而获赦免。那天正好是中秋节,从此留下了"摸秋"的习俗。后来,"偷摘"者多为调皮的小孩。此夜,家长放纵孩子到别人家田中"摸秋",如果是摘得葱,则认为小孩长大后能聪明,如果是摘得瓜,则认为以后小孩吃喝不愁。丢了"秋"的人家,无论丢多少,从不叫骂。
小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是喜欢摸秋的。中秋节的夜晚,圆圆的月亮升了起来。吃罢晚饭,我和小伙伴们早已约好在生产队的那块棉花地里碰头,然后坐在棉田垄间,商量着摸谁家的"秋"。月升中天,瓦亮瓦亮的,棉花叶子和草上落了重重的露水,如珍珠一般。"摸秋啦!"不知谁的声音在野地里轻轻一喊,于是我们立即四散融入浓浓的月色之中。秋天是成熟的季节,各种瓜果在田野里飘香,早诱得人垂涎三尺,大家早巴望摸秋时好好过一把瘾。摸秋一定要拣熟的摘,不然,摘了生瓜果不能吃,扔了,就被看作是"作孽"。许多人家都要留上一些成熟的瓜果在地里供人摸秋。也有小气的人家,头天将成熟的全部摘回,让摸秋的人扑个空。如果遇到恶作剧的,会把他的生瓜纽子摘了扔进棉花地里,把他的葵花拧断脖子。那小气鬼可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一会儿功夫,我们的"人马"带着各自的"战果"从四方汇合到那块地里,大家"有福同享",嘻嘻哈哈,海吃胡吃,直到一个个肚大腰圆,打着饱嗝,才十分满足地四散回去。我叹服于先辈乡民的仁慈和厚爱。摸秋,一个"摸"字,把秋天渲染得甜美而又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