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02.经办人身份证明; 03.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 0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委托人提供拟定名称查册); 05.章程(委托人提供从事的经营范围,即产品); 06.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委托人提供身份证); 07.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 08.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委托人提供证件登记的联系地址); 09.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提交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刚成立无需); 10.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公众号:DLXCP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