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如何计算?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创勤律师为您总结如下,供各位参考:
1、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是以职工离职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为计算基数,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若您有任何劳动纠纷问题,欢迎致电详询,创勤律师:400-673-9997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创勤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将为你节省更多时间精力,并为您降低法律风险。
更多资讯请浏览:http://www.szldf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