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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被罚1.6万元 因违反安全生产法
发布时间:2017-03-17        浏览次数:6        返回列表
千龙网北京3月16日讯3月13日,东城区安监局发布〔20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因违反了安全生产法,被罚1.6万元。   (东)安监管罚〔20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敬业西里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对8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东安监管责改〔2017〕544004号)。   经查,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3月3日,东城区安监局决定给予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