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准字: | 国药准字Z41021972 |
药品类别: | 甲类非处方药 |
品牌: | 月月舒 |
规格: | 10gx10包 |
剂型: | 冲剂 |
成份: | 红花、当归、肉桂、三棱、莪术、丹参、五灵脂、木香、延胡索(醋制)。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痛经宝颗粒为黄色或棕黄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作用类别: | 理气剂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
生产厂家: | 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名称】痛经宝颗粒
【通 用 名】痛经宝
【规 格】每袋装10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972
【出 品】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作用类别】本品为痛经类非处方药药品。
【成 份】红花、当归、肉桂、三棱、莪术、丹参、五灵脂、木香、延胡索(醋制)。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痛经宝颗粒为黄色或棕黄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 症】尚不明确
【用法与用量】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于月经前一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三天后停服,连续服用三个月经周期。
【注意事项】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糖尿病患者慎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不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腹痛喜按。
5.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