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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鹏语星辰明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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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PICC吊装责任保险
提供服务PICC吊装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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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提供服务PICC吊装责任保险 
品 牌: PICC 
单 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1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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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 天内发货
更新日期: 2025-03-11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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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朱忠华
电话:021-58354321-2870
传真:021-58352494
QQ:657896953
MSN:picc-sh@hotmail.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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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吊装责任保险条款

(2005年9月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编号:人保[2005]27号)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使用起重机械合法从事吊装货物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单位,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使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起重机械在载明的作业区域范围内按载明的吊装路线吊装列明的货物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吊装货物的损失;

(二)除吊装货物外的第三者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

第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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