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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整体地坪系统工程技术规程(一)
发布时间:2016-05-23 浏览次数:70 返回列表
1.0.1 为保证整体地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规范施工工艺流程,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筑室内、外整体地面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
1.0.3 整体地面工程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与验收,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整体地坪系统 Seamless flooring
材料经现场摊铺或涂布在基层表面,与基层结合成一个整体,并满足特定功能的地坪系统。
2.0.2 渗透型液体硬化剂地坪系统 Liquid floor hardener
将渗透型液体硬化剂均匀涂布在水泥基地面上,形成的坚硬、耐磨的地坪系统。
2.0.3 水泥基耐磨地坪系统 Cementitious floor hardener
在现浇混凝土初凝阶段撒布水泥基耐磨材料,经镘抹后形成的坚硬、耐磨、耐冲击的地坪系统。
2.0.4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地坪系统Polymethylmethacrylate flooring
以甲基丙烯酸甲酯为主要成分的反应型液体树脂通过与引发剂产生聚合而形成的地坪系统。
2.0.5 乙烯基酯树脂地坪系统Vinyl ester flooring
乙烯基酯树脂地面材料辅以促进剂、引发剂、增强材料等材料涂布在基层表面而形成的具有化学防腐功能的地坪系统。
2.0.6 水性聚氨酯水泥复合砂浆地坪系统Polyurthane cement hybird flooring
由水性聚氨酯树脂及含水泥反应性骨料组成的砂浆所构成的地坪系统。
2.0.7 环氧树脂磨石地坪系统 Epoxy terrazzo
以环氧树脂系统为粘结料,配以各种骨料,经过研磨、抛光而成的具有石材质感的地坪系统。
2.0.8 多层复合地坪系统 Multi-layer flooring
由底涂、中涂层、面涂三部分组成的地坪系统,其面层与中涂层组分中的骨料/填料与树脂的比例不同,施工工艺不同。
3 基本规定
3.0.1 整体地坪系统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基层检查,并依据基层验收报告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经相关单位审定并进行技术交底后按方案组织施工。
3.0.2 工程所用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材料没有国家现行标准时,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3.0.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
2 质量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3 复验报告或技术鉴定文件。
3.0.4 水泥基耐磨材料、水泥基/石膏基自流平材料宜贮存在干燥、通风、不受潮湿雨淋的场所。渗透型液体硬化剂、环氧树脂地坪材料、聚氨酯地坪材料、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地坪材料、乙烯基酯树脂地坪材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和热源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和曝晒,贮存温度宜为10℃~25℃。
3.0.5 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职人员检验制度,并应有完整的施工检查记录。隐蔽工程施工检查记录应经业主代表或监理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6 施工现场应封闭,严禁交叉作业。
3.0.7 进行整体地坪系统工程施工时,应配备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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