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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整体地坪系统工程技术规程(六)
发布时间:2016-05-23 浏览次数:67 返回列表
12 质量检验与验收12.1 一般规定12.1.1 整体地面系统工程验收时应提供材料进场时的抽样复检合格报告。12.1.2 水泥基耐磨地坪系统
【地坪网资讯】12 质量检验与验收
12.1 一般规定
12.1.1 整体地面系统工程验收时应提供材料进场时的抽样复检合格报告。
12.1.2 水泥基耐磨地坪系统、渗透型液体硬化剂地坪系统、环氧树脂/聚氨酯地坪系统、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地坪系统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规定。
12.1.3 水泥基耐磨地坪系统、渗透型液体硬化剂地坪系统、环氧树脂/聚氨酯地坪系统、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地坪系统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完成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2.1.4 乙烯基酯树脂地坪系统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的规定。
12.1.5 整体地坪系统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批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每一层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一个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3层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层时,应按3层计;
2 每个检验批应按自然间或标准间随机检验,抽查数量不应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走廊(过道)应以10 延长米为1 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 间计算。
12.2 主控项目
12.2.1 水泥基耐磨地坪系统主控项目的验收应符合表12.2.1的规定。
表12.2.1 水泥基耐磨地坪系统主控项目
项.目
水泥基耐磨地坪系统
检查方法
外观
表面平整、密实、色泽均匀、无露石,无起壳,无明显裂纹、砂眼及镘刀纹等缺陷。
距表面1m处垂直观察,至少90%的表面无肉眼可见的差异。
表面平整度(mm)
3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12.2.2 水泥基/石膏基自流平地坪系统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程》JGJ/T175的规定。
12.2.3 渗透型液体硬化剂地坪系统主控项目的验收应符合表12.2.3的规定。
项.目
渗透型液体固化地坪系统
检查方法
外观
无起砂、无胶膜
距表面1m处垂直观察,至少90%的表面无肉眼可见缺陷
12.2.4 环氧树脂/聚氨酯地坪系统工程主控项目的验收应符合表12.2.4的规定。
表12.2.4 环氧树脂/聚氨酯地坪系统主控项目
项目
环氧树脂/聚氨酯薄涂/厚涂
环氧树脂/聚氨酯自流平
环氧树脂/聚氨酯多层复合
环氧树脂砂浆
水性聚氨酯水泥复合
环氧彩砂
环氧磨石
环氧撒播
检测方法
外观
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裂纹、色差、针孔、起壳、漏涂等缺陷
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裂纹、针孔、起壳、漏涂等缺陷
表面平整、密实,无明显裂纹、针孔,漏刷等缺陷
距表面1m处垂直观察,至少90%的表面无肉眼可见的差异。
表面平整度(mm)
——
3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空鼓
每20㎡地面,空鼓不得超过2处,每处空鼓面积不得大于400cm2
用小锤轻敲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地坪系统工程主控项目的验收应符合表12.2.4的规定。
表12.2.4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地坪系统主控项目
项目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外观
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裂纹、色差、针孔、起壳、漏涂等缺陷
距表面1m处垂直观察,至少90%的表面无肉眼可见的差异。
表面平整度(mm)
3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空鼓
每20㎡地面,空鼓不得超过2处,每处空鼓面积不得大于400cm2
用小锤轻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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