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MANGOPAD |
品牌发源地: | 深圳 |
产品类型: | MID(手持式平板电脑-移动互联终端) |
加盟费: | 20000 |
合同期限: | 1 |
项目区域要求: | 全国 |
特许经营时间: | 1 |
基本投资额: | 5-10万 |
保证金额: | 20000 |
特许权使用费: | 20000 |
预计回报周期: | 1 |
预计回报率: | 50 |
发展模式: | 经销,区域代理,自由代理,单店特许,区域开发,二级特许,其他 |
加盟商总数: | 20 |
经营模式: | 经销,代理,特许,合作,自由连锁,直营,其他 |
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客户名称:
甲方: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经济大厦411室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相关法律
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乙方经营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有产品事宜达成一致,特签署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 协议说明
1、 本协议中“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产品之含义一概指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所有系列产品。
2、 有关本协议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泄露,违者将被降低优惠条件直至停止其特许销售许可。
二、 授权
1. 区域:甲方特许乙方在 区域范围内,经营“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之产品,
乙方享有本协议内指定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
2.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 年。
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拥有以下权利:
3.1在协议经营地区的正常经营中,经甲方同意,可以使用“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的注册商标“MANGOPAD”;
3.2有权使用“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的培训,营运手册及其他营运资料;
3.3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条件规定享有甲方的各项支援,包括销售技巧培训,服务技巧培训,店铺形象指导等.
4. 乙方须遵守协议所规定的一切责任及义务,确保甲方及其他“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店的利益受保障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联营店转给第三方,违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乙方并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在本协议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不得在本协议区域外经销甲方产品。
7. 甲乙双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各自均为独立的经营者,互相间不承担连带责任,只限于此协议内列明的各种关系。
三、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1.为确保“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之“MANGOPAD”品牌声誉得到充分维护,自本协议签署的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20000元,本协议经营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双方结清所有帐务后一个月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乙方负责地区经营一切费用,包括,装修,人员工资,税金,运费及其他经营费用;
3.于本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 甲方按乙方返还货品价值结算退还;
4根据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处理.
5.
四.货品供应及管理
1. 甲方保证提供乙方货品的任意数量货量,合同结束同时履约保证金20000元无息退回.
2. 甲方保证乙方货品和“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之其他地区店的一致性,及时提供新货,货品补给、等经营方式与甲方同步;
3.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店面货品陈列、促销等活动。
4.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价格进行销售,不可私自调整销售价格;如私自调价销售则视为违约,根据本协议第九条规定作出处理.
。
五.违约责任
1.于下列情况下,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约而不作出任何补偿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与甲方结清货款及其他欠款及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方才退回货品保证金,但货品保证金在下列情况下不予退还.
1.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私自转让合作品牌;
1.2 乙方未获甲方同意, 私自将“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专利或商标“MANGOPAD”作其他用途;
1.3乙方屡次违反甲方各项规定而导致严重后果时。
1. 如甲方或乙方希望终止本合约, 均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若经双方同意,终止本合约事宜。
2. 终止合约的处理工作
3.2 乙方如有向甲方租用或借用的物品, 须交回甲方。
3.3 乙方不能再以任何与“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或与甲方有关的身份, 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乙方须向甲方交回所有可以代表“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身份的物品, 包括卡片、证件及制服等。
3.4 乙方不能再使用任何“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时装的知识产权包括其营运方法、营运技巧, 亦不能作任何形式的泄露或利用对“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所属产品”构成竞争的业务。
3.5 合约终止后一个月内, 双方须将所有积欠款项结清。
3.7乙方如违反本合约及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 导致甲方受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 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所有损失及承担由不良影响所致的所有责任。
十、争议解决及其他
1、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得解决时,双方可通过深圳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5、 本协议之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深圳莅翔光电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深圳市 福田区华强北路经济大厦411室.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深圳福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