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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材专用|还原铁粉|水雾化铁粉 雾化铁粉
焊材专用|还原铁粉|水雾化铁粉 雾化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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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焊材专用|还原铁粉|水雾化铁粉 雾化铁粉 
单 价: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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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更新日期: 2013-05-26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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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品名:还原铁粉 产地:山东莱芜 铁含量≥:98(%)
粒度:80(目) 牌号:Fe98 包装规格:吨袋
形状:粉末-80~180

品牌:优质还原铁粉80目

技术指标:Fe 98,Mn 0.4;Si 0.18;C 0.04;S 0.02;P 0.02,松装密度2.4~2.7 g/cm3

用途:主要用于粉末冶金烧结件;电焊条;药芯焊丝;刹车片;除氧剂;化工等。

 

 

                   还原铁粉国家质量标准     GB4136-1984;调整为YB/T 5308-2006

牌号

化学分析%

工艺物理性能

备注

 

总铁不小于

杂质量不大于

松装密度

流动性

压缩性

筛分析%

 

Mn

Si

C

S

P

盐酸不溶物

氢损

g/cm3

S/50g

g/cm3

250um-60目)

180um-80目)

150um-100目)

75um-200目)

45um-325目)

FHY80.23

98

0.4

0.15

0.07

0.03

0.03

0.4

0.5

2.2-2.45

38

6.4

0

≤3

5-25

国标

FHY80.25

98

0.4

0.15

0.05

0.03

0.03

0.4

0.45

2.45-2.7

35

6.45

0

≤3

5-25

国标

FHY100.25

98.5

0.35

0.1

0.03

0.02

0.02

0.3

0.3

2.4-2.6

35

6.6

 

0

≤5

余量

5-30

国标

FHY100.27

98.5

0.35

0.1

0.03

0.02

0.02

0.25

0.25

2.6-2.8

30

6.7

 

0

≤5

余量

5-30

国标

FHY200

98

0.35

0.15

0.1

0.03

0.03

0.5

0.5

2-2.8

30

6.7

 

 

 

≤5

≥32

国标

FHY40.30I

98

0.4

0.15

0.05

0.02

0.02

 

0.5

3.0±0.1

32

 

+40目<1-40-+605-2030),-150目<=2520),其余粒度为余量。

GB
5317-85

FHY40.37

98

0.4

0.15

0.05

0.02

0.02

 

0.5

3.7±0.1

30

 

FHY100.25

98

0.4

0.15

0.05

0.02

0.02

 

0.5

2.5±0.1

36

 

 

技术要求

1、铁粉产品的化学分析应符合表1规定
2、铁粉的外观应呈银灰色,其表面不得出现氧化锈迹;粉中不得混有外来夹杂物。
3、在用金相显微镜观察时,铁粉的颗粒形态应呈不规则海绵状。
4、铁粉产品的物理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
5、需方对铁粉产品的性能另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试验方法

1、化学分析
  还原铁粉中的总铁、锰、硅、碳、硫、磷、盐酸不溶物的含量及氢损值分别按GB223.5GB223.7GB223.34GB223.59GB223.63GB223.68GB5158进行测定。
2、物理-工艺性能测定
  还原铁粉的松装密度、流动性、压缩性的测定及筛分析分别GB1479GB1480GB1481GB1482进行。测定铁粉的压缩性时,外加硬脂酸锌1%,成形时的单位压力为500MPa。如需测定铁粉的成形性时,可按GB11106进行。
3、颗粒形态检查
  用金相显微镜检查铁粉颗粒的形态。

检验规则

1、还原铁粉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验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2、铁粉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同一牌号的每批产品必须经过合批混匀,合批重量不得小于3000kg .
3、需方对收到的铁粉产品可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该产品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若需仲裁时,由供需方管理不善而造成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应由需方负责。
4、抽检产品的取样方法按GB5314进行。
5、如一批铁粉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按6.4条的规定在该批铁粉中取双倍数量的样品,并对有关项目进行复验。

包装和标志

1、铁粉产品应采用干净、不易吸潮且不易破损的包装容器(如塑料袋外加尼龙纺织袋、塑料桶等)严密包装,通常净重为25kg,也要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其它的包装方法。
2、包装容器上应有牢固标志标明:产品名称、牌号、净重和供方名称等,并印有防潮字样和“GB”符号。
3、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中注明:a供方名称;b产品名称;c产品牌号、批号、批重及件数;d各项检验结果及技术监督部门印记;e检验日期及出厂日期;f本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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