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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基础常识
发布时间:2013-07-07        浏览次数:41        返回列表

煤矿安全基础常识
  一、入井须知
  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2.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4.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5.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
  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二、安全乘车与行走
  7.上下井乘罐、乘车、乘皮带要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
  8.要按照定员乘罐、乘车,并关好罐笼门、车门,挂好防护链。不能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9.人货混装十分危险,不要乘坐已装物料的罐笼、矿车和皮带。
  10.开车信号已发出和罐笼、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11.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乘车。
  12.乘罐、乘车、乘皮带行驶途中,不能在罐内、车内躺卧和打瞌睡,不能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和车辆外面;不能在皮带上仰卧、打瞌睡和站立、行走,不能用手扶皮带侧帮。
  13.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
  14.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15、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16.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 不能擅自进入;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17.严禁扒车、跳车和乘坐矿车,严禁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
  三、灾害预防
  18.矿井瓦斯是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沼气)。它是在煤的生成和煤的变质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在成煤的过程中生成的瓦斯是古代植物在堆积成煤的初期,纤维素和有机质经厌氧菌的作用分解而成。另外,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中,在成煤的同时,由于物理和化学作用,继续生成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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