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会员

青岛城阳鑫苑法律服务所

更多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更多联系方式
  • 联系人:于君燕
  • 手机:15066838600
站内搜索
 
更多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新闻中心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6-09-22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城阳哪有法律事务所的小编告诉䠬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刑法》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种。

 (1)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共同犯罪人。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共同犯罪的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3)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共同犯罪人。因其在共同犯罪中处于被动地位、罪行也比较轻。   (4)教唆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共同犯罪人。教唆犯必须有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