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二手机械要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自2000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商无偿提供”等名义,逃避进口许可证管理和检验检疫。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生产安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重申进口旧机电产品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进口企业应注意其几点要求:
一、企业在进口涉及生产安全(压力容器类)、人身安全(电器、医疗设备类)和环境保护(工程及车船机械类)的旧机电产品及配额、特定、集中登记的旧机电产品,海关分别凭外经贸部签发的注明旧机电的《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旧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以及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注明旧品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二、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上述第一款以外的旧机电产品,海关凭企业合同、经批准的企业进口设备清单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注明旧品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三、国内企业进口上述第一款以外的旧机电产品,海关凭各地区、各部门机电产品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注明旧品的《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注明旧品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四、加工贸易项下进口供加工复出口的旧机电产品及零配件由海关实行监督。
你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追求! Yoursatisfaction is our purs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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