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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职业病成"隐形炸弹"

行业分类:农业纺织 发布时间:2012-10-27 12:59

    37岁的方仕勇神情疲倦,脸色苍白地坐在记者面前,胸腔内不时咝咝作声,妻子胡黎明蹲在她家低矮的土砖房里泣不成声。这对年轻的农民工夫妇十年前来到冷水江市岩口镇官溪村的一家小煤矿打工,丈夫方仕勇从事井下掘进开采达八九年之久,如今被诊断为三期矽肺(最严重的等级),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全家就靠着胡黎明喂几头猪、蒸几缸米酒维持生计,还得负担高额的医药费和供14岁的女儿上学。

    职业病严重损害了农民工健康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三湘农民健康行”调查组日前深入到娄底市娄星区、冷水江、涟源、新化、双峰和经开区六县市区。据调查组统计,目前娄底市累计报告尘肺病人7947例,且每年以近200例的速度增加,居湖南省第三位。另据不完全统计,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娄底市死于尘肺病的劳动者达2692人,主要分布在煤炭生产企业。
  
    打工,挣钱,最后带着一身伤病回到家乡。良好的身体素质与健康状况,是一个劳动者最宝贵的生命本钱,但因为罹患职业病,许多农民工正在逐渐失去这种生存本钱。
  
    职业病是指,由于某种劳动的性质或特殊的劳动环境而引起的慢性疾病,通常多指在工业生产中由于机械性刺激、化学药品刺激等引起的慢性疾病,如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娄底是湖南省的重要能源原材料基地,矿产资源丰富,工矿企业众多,工人受粉尘危害大,尘肺患病率相当惊人,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据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06年底,娄底市共有存在各类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1387家,其中煤矿最多,达382家;建材企业290家,机械企业116家,放射装置应用单位102家,冶金企业52家,化工企业25家,其它420家,共有职工10万余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包括矽尘、煤尘、水泥尘等;其次是化学毒物,包括铅、苯、锰、TNT(三硝基甲苯)、砷等;再次是物理因素,主要有噪声、振动等。
  
    2005年9月,涟源市某乡镇煤矿组织了一次体检,该矿95名工人中竟然发现疑似矽肺32人,检出率达33.7%。今年5月,冷水江市疾控中心对4485名存在职业危害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疑似尘肺和职业禁忌的人员639人,占被检对象的14.25%。今年6月,娄底市疾控中心会同双峰县疾控中心对该县797名煤矿农民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疑似尘肺63人,占被检对象的7.9%,其中某煤矿95人参检,检查出疑似尘肺农民工22人,占被检对象的23.2%。
  
    记者了解到,在娄底1387家用人单位中,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农民工达63.7%。农民工成了职业病的主要危害对象,而且呈现出人群扩大化、危害加重化、患者低龄化的趋势。
  
    专家估计,在今后若干年我国职业病发病总数将继续上升,这是一颗巨大的“隐形炸弹”。

    导致职业病高发的四大原因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导致职业病高发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对农民工缺乏事前保护和事后负责的态度。调查组在娄底调查时发现,无论在工作环境、职业保护还是卫生环境和健康体检方面,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都没有按照国家标准执行,部分企业发现问题也不予理睬,甚至一脚踢开。
  
    据调查组提供的证据,新化县某乡镇煤矿2005年经有关卫生单位检查,八位农民工身患尘肺,但诊断结果出来后,该矿既未将他们调离粉尘作业岗位,也未对他们进行治疗。某大型企业对农民工体检实行“严进宽出”,上岗时体检只要发现“双肺纹理增粗”,就判定为“不合格”;离岗时体检,有些农民工已患上尘肺,但他们的报告上只轻描淡写地注上“双肺纹理增粗”,然后借故将工人解聘出厂,由此逃避所有的治疗与赔偿责任。
  
    其次,职能分割,职责交叉,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尚未形成,监管出现“缺位”现象。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之初,职业病防治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后来国家又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2003年底开始,将原来由卫生部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等职能划转给了安监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转化成了多部门分段监督。
  
    在煤炭行业,“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情况更加突出,卫生局、安监局、煤炭局、煤安分局都各有职责,但都不十分明确。由于政出多门,职责交叉,缺乏协调配合,监管体制经常出现脱节。同时,职业病防治预评价未能作为安全生产、项目立项与审批的前置条件,用人单位进行涉及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项目时,未经卫生监督部门的职业病危害评价,计划、建设、国土、规划、煤炭、安监等有关部门照样准予立项、许可、发证、年审、建设和投产运行,因而失去了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有力屏障。
  
    第三,农民工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较差。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家认为,这一方面是由他们的文化素质决定的,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往往只能被动地选择职业。
  
    大多数农民工为了养家糊口,无法顾惜自己的身体,有的甚至不敢进行健康检查,害怕得了职业病而被老板辞退,失去挣钱的机会。
  
    第四,部分地方滥开“绿灯”,职业卫生监管难以正常开展。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片面理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放宽企业准入条件,职能部门难以进入用人单位实施有效职业卫生监管。许多用人单位对新、改、扩建项目不依法履行“三同时”审查验收程序即立项、建设和开工生产,农民工入厂不进行职业卫生健康体检就上岗工作,聘用期间未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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