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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不能靠运动

行业分类:农业纺织 发布时间:2012-10-27 13:08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在《建议》中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来描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面貌和蓝图。

  我国农村未来发展远景的确令人备感鼓舞,不过基于目前不少地区农村仍然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要真正实现上述目标并非轻而易举,各级政府部门对此应该有一个客观和清醒的认识,切不可以为只要上下动员,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新农村就能够建成。

  这样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用运动来代替本该扎实推进的工作,以突击完成某项任务或指标,在历史上我们不乏教训,即使到了今天一些政府部门也仍然旧习难改,每逢上边下达了政策指令,不是仔细研究、认真落实,而是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只求雨过地皮湿,能完成任务指标最重要,却不管收到多少实际成效。

  以建设新农村来说,中央精神才出来,据说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向农民散发修盖小别墅的范本,似乎只要农村的旧房子都变成两层小楼,新农村建设也就大功告成了。这明显是对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精神的一种曲解,实质是将农村和农业经济的深层次改造当成了一场简单化的运动来对待。不错,多盖点房子、多修几条道路,是农民改善生活水平不可缺少的一方面,然而如果不能够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等多方面对农村现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行根本改造,所谓建设新农村就永远是纸上谈兵、望梅止渴。

  因此,建设新农村绝不能只靠喊口号和搞运动,等运动过后一切又恢复旧貌,它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在真正吃透中央政策精神的前提下,本着对广大农民和农村极端负责的态度,根据各自不同的发展特点,制定出有的放矢的规划和实施细则,然后方可具体落实到位。在此过程中,特别应该注意倾听农民群众的要求与呼声,只有以他们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才能够充分体现出建设新农村的必要性。

  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防止另外一种不良倾向,即急于求成或揠苗助长,这也是将建设新农村当成运动来搞的一种典型表现。落实“十一五”规划任务,各地当然都不甘落在别人后面,但是由于地区之间的社会和经济基础以及周边环境有很大差别,起步不同所带来的先进与落后在所难免,之所以提倡科学发展观,就是希望各地在发展过程中不要不切实际地一味模仿别人,应当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那种单纯为完成规划指标而不顾一切地赶进度、争上游的做法,很可能造成劳民伤财、事与愿违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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