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目前珠三角加工制造类企业的用工缺口高达200万人,许多企业为招不到工人一筹莫展。东南沿海地区从前几年的“民工潮”骤然转入“民工荒”现象,这里既有粮价上涨、种田收入增加导致部分农民返乡的因素,也有这些地区近年来经济增长迅猛,一些加工业项目规模上马过快、用工需求大幅增长带来短期内劳动力供应短缺的原因,但其背后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值得引起关注。
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移、由中西部地区向东部沿海地区转移的规模越来越大,转移速度越来越快。但这些转移大都是无序的。前些年的“民工潮”曾经对许多城市形成了很大的冲击。应当看到,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农村每年将会有大批剩余劳动力亟待转移到城镇务工,如果有关方面不能建立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富有规律性的农民工组织管理长效机制,就会因为经济周期的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要么一段时间形成“民工潮”,要么一段时间形成“民工荒”,这必然给城市管理以至于区域性协调带来很多问题。
所以针对目前东南沿海地区出现的“民工荒”现象,地方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必须认清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大趋势和变化规律,从战略的高度,建立科学的劳动力管理运行机制。其关键就是强化城市对农民工组织管理能力,尽快形成与对原有城市劳动力管理相一致的劳动力价格核算、劳动力权利保护和社会保障提供、农民工培训以及其子女就学诸方面的公平的就业政策和配套环境,从根本上用市场机制熨平农民进城潮起潮落般的波动。
应当说,目前我们许多地方对这些方面的研究是不够的、管理职能也仍然是“缺位”的。如何充分认识民工流转移的新动向、确保农民工有序流动,切实保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政府劳动管理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现实工作的着力点,当然还是要加强对民工的组织管理,改善进城农民的就业环境,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前不少地区用工性价比太低,特别是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管理落后,加班时间过长,劳动保护条件很差,造成求职者不愿问津,在岗员工稳定率低。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机制,加强农民工劳动环境和用工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执法力度,协调好新形势下的劳资关系,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利。
不过从长远来看,各地劳动管理部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提高对劳动力转移的组织管理能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城市管理者要像关心城市职工就业一样,尊重、关心和保护广大进城农民工就业过程中的一切社会权益,真正让广大的进城农民工的自身素质与城市进步、产业升级一道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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