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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家电下乡至明年7月底

行业分类:家用电器 发布时间:2013-12-17 08:56

为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牧区消费,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实施新一轮家电下乡政策。补贴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凡具有我省农牧业户口或转户农牧民且购买补贴类家电的人员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为:彩电3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3500元-7000元,每台按455元定额补贴。冰箱(含冰柜)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元-40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洗衣机2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000元-3500元,每台按260元定额补贴。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4000元-5000元,每台按520元定额补贴;储水式热水器1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1500元-2500元,每台按195元定额补贴;燃气热水器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元-35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
  
  目前,省商务厅与相关部门协调,将考虑增加家电下乡品种,延长政策实施时间。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牧区消费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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