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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引起的消费安全心理恐慌

行业分类:安全防护 发布时间:2016-04-11 14:34

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是人们对于安全隐患的重视,企业对利润的追求是一种市场机制的缺陷,但监管力度的缺失,也是另一种引起人们心理恐慌的关键因素。

假奶粉案一经披露,确实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恐慌,虽然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但假奶粉案难免勾起人们对三聚氰氨的苦涩记忆,8年过去了,有的被处分的涉事官员都回炉高升了,一灌放心奶粉还是那么可望而不可即。

这些年来,人们对奶粉质量的恐慌已有日常化趋势,去香港买奶粉已成时尚,假奶粉案又让这种状况雪上加霜。食药监总局应该非常清楚这种社会焦虑,所以率先出来安抚民意,称其“符合国家标准”,没想到这又引起了焦虑中的民众产生了另一层焦虑:难道我们的国标门槛如此之低,以至于假奶粉都能轻松达标?更有人开玩笑说“咱的国标就是按假奶粉成分制订的,里边没奶”。这些舆情反应,应该都是食药监总局始料未及的,所以后来又补充解释说是为了提醒消费者不要恐慌。

食药监总局前后两套说法本来都是为了平抑恐慌,但消费者被这么绕了两圈以后,恐慌不是消除了,而是加剧了,甚至可能怀疑监管部门为了减少民众恐慌,之前故意把不达标说成了达标?因为这些“安民告示”都是结论性的,而不是具体事实定性的。深处奶粉安全焦虑中的民众,需要事实层面有说服力的释疑,笼统的一句“达标”或“不要恐慌”早已不能满足信息爆炸时代的民众知情权。不用怀疑,在今天这样的网络时代,哪怕有关部门公布的材料再多,都会有认真的网民“皓首穷经”去查阅、批注和分享。

有关部门说这批假冒奶粉属于以次充好,系犯罪嫌疑人用低档、廉价奶粉充当品牌奶粉进行销售。就此而言,称假冒奶粉符合国家标准,恐怕只是达到了相关标准中的最低限度,是监管标准意义上的安全,对消费者来说不仅需要更高的安全,还要更高的营养。此外,在假冒和销售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变质产生有害物质,尚无权威说法,消费者的担心并不多余。

那么这批假奶粉究竟符不符合国家标准?权威机构说话应该尊重事实,机构自身当然可以信用背书,但当前形势下其作用仍然有限,最重要的还是应该出示一份有公信力的检测报告和详细的被假冒品牌清单,让结论经得起推敲和质疑。上海检方公布的信息显示,1.7万罐假冒奶粉涉及“多个品牌”,但目前只披露了雅培和贝因美,显然不够完整,其他品牌的奶粉消费者仍有疑虑。

此外如果可以,还应当详细披露这些假奶粉的可能流向清单,假奶粉总数以及已销毁的数量,让消费者再多一些排除假奶粉的信息指标。如果政府部门能够及时、彻底地把信息披露透明化,消费者掌握了较多具体的数据和信息,哪怕就是遇到劣质的假奶粉,经过仔细辨别仍能精确淘汰,又何须恐慌?没有恐慌的民众,也就不再需要有关部门担心他们的“情绪”了,有关部门集中精力关心他们的“健康”就可以了。

当然,也应该理解食药监总局的一片好心,没有人愿意再对虚弱的奶业制造不必要的恐慌,消费者脆弱的小心脏更是再也承受不了三聚氰氨那样的噩梦。从民众角度说,恐慌的情绪和健康一样值得重视,对监管部门来说,查处假冒伪劣和事后追查监管的漏洞和责任人员,更是筑起奶粉安全堤的两大基石。因此我们希望,在批捕制假者之后,能够顺藤摸瓜,从行业到监管都好好捋一遍,查处和追责不能手软,唯有如此,消费者的恐慌才能真正消弭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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