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菲律宾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将于近期作出裁决。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并推动南海仲裁案,在国际上闹得沸沸扬扬,中国官方密集表态回应驳斥,学界、民间广泛关注。仲裁案由何而来、菲律宾强推目的何在、中国如何应对……
记者梳理了各界关注的九个问题,并采访有关政府部门官员、法学专家、历史学者,就上述问题一一作答。
南海仲裁案由何而来?
菲滥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外交部照会中国驻菲大使馆称,菲律宾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争端提起强制仲裁,并声称其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
2014年12月7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全面系统阐述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以及仲裁庭对本案明显没有管辖权的立场和理据。
然而,在菲律宾执意推动下,仲裁庭仍然强行推进程序。目前,仲裁庭已完成对实体问题的审理,并将于近期作出最终裁决。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菲律宾长期非法侵占中国南沙岛礁并大搞建设。现在却贼喊捉贼,滥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单方面提起仲裁,是一种‘恶意起诉’和讹诈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边疆研究所研究员李国强说。
菲律宾为何要提南海仲裁案?
否定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据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介绍,2013年1月23日,在菲律宾启动仲裁程序的第二天,菲外交部就发布了一份文件,明确把提请仲裁的目的描述为“保护我们国家的领土和海洋区域”,声称不要“放弃我们的国家主权”,把真实意图很露骨地讲了出来。
“菲律宾执意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实质目的是通过仲裁这种手段将其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沙岛礁据为己有,从法律上否定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马呈元说。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执行理事长曾令良说,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法律途径,“仲裁”乍一听是能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做法。而菲律宾的单方面行为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
中国采取什么立场态度?
对仲裁案“不接受不参与”
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绝不接受单方面诉诸第三方争议解决办法,是中国的一贯立场。中国政府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立场和态度一直很清楚:不接受、不参与。未来裁决结果作出后,也将不承认、不执行。
曾令良说,领土主权争议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范事项;而关于海洋划界,中国政府早在2006年就根据《公约》规定作出了排除性声明。“虽然菲律宾对南海仲裁案进行了精心包装,但本质上都属于领土主权争议和海洋划界问题。”
此外,将南海争议提交仲裁也违背中国同东盟各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及中菲之间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解决争议的共识。
“菲律宾的做法一不合法,二不守信,三不讲理,对中国无约束力,不影响中国行使自己的权利。”李国强说。
仲裁庭是否公平公正权威?
偏离公正立场沦为菲方代理人
作为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一个临时机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违反《公约》规定,强行审理和行使管辖,属随意扩权和滥权。
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肖建国表示,仲裁庭一味全盘接受菲律宾的非法无理主张,实际上已沦为菲方的代理人,完全偏离了第三方程序应有的公正立场与审慎品格。
“仲裁庭从一开始就缺失成立的根基,恰如凭空建立的空中楼阁。”肖建国说,“对于这幢违法建筑,应予拆除,有关仲裁庭应予撤销。”
“作为《公约》缔约国,中国所做的一切,针对的不是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也不是国际海洋法法庭,针对的是强行审理和行使管辖权、随意扩权滥权的南海案仲裁庭。”李国强说。
南海仲裁案是不是单纯的法律案?
专家: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绝不是一起单纯的法律纠纷,而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徐宏说,“大量证据表明,菲律宾提起南海仲裁案的真实目的就在于否定中国对南沙岛礁的领土主权,并将其非法窃取中国南沙岛礁的行为合法化。”
域外国家的介入更让南海仲裁案充满阴谋意味。外交部长王毅曾公开指出:“菲律宾的一意孤行,显然有幕后指使和政治操作。”
事实上,从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起,美国就如影随形。仅从公开报道看,美国白宫、国会、国务院、军方都有政要表达过对菲律宾此举的支持。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学会副理事长张海文说,随着美国推进“重返亚太”战略,南海问题逐渐升温。美方公开声称,南海岛屿领土争议事关美国国家利益。在这个背景下,南海仲裁案绝不能简单地放在国际法框架下分析。
不参与是否意味着不作为?
中方采取多种手段维权
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并不代表中方在此问题上无所作为。实际上,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案起,中国就通过多个途径、采取多种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4年12月7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军表示,这一立场文件是中国政府标志性的“有所作为”。
此外,2015年10月,仲裁庭就管辖权和可受理性作出裁决之后,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裁决无效,对中方没有约束力,并阐述了五点法理依据。
中方还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向国际社会宣介自身立场。外交部长、驻外大使、发言人等,在会见会谈、演讲、记者会等多个场合阐明中国立场,批驳菲方行径。
不执行裁决结果违反国际法?
该裁决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
中国外交部多次表示,无论仲裁案最终结果如何,中方都不会接受和承认裁决,更不会执行裁决。中国不会同意任何国家以此裁决为基础与中方商谈南海问题,也不会接受任何国家、机构和个人以仲裁裁决为基础提出的一切诉求和主张。
多位国际法专家认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缺失合法性、公正性,所谓中国不承认、不执行裁决结果违反国际法,“完全是贴标签”。
“由于仲裁庭一开始就不具有管辖权,所以无论裁决结果对中国有利还是不利,都不具备法律效力,自然也就谈不上执行问题。”马呈元说。
外交部边海司司长欧阳玉靖表示,判决还没有作出来,有人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要中国遵守、执行裁决结果。“这些人究竟要中国执行什么样的结果?如果是要用这个裁决来限制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张或者主权行动,那岂不正好证明了仲裁庭是在越权裁判?这个裁决又怎么可能是个有效的裁决?”
不利裁决是否意味着丧失南海权益?
不影响中方维护南海权益
国际法专家表示,这种情况只有裁决得到执行才会出现,但中国在仲裁案问题上的立场是不接受、不执行,且仲裁庭没有相关执行机构,因此仲裁结果不会影响中方维护南海权益。
徐宏说,无论是菲律宾提起仲裁,还是仲裁庭作出裁决,都不会改变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事实,不会动摇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也不会影响中国通过直接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以及与本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政策和立场。“希望任何方面都不要被这个案件所绑架。”
“这是一场综合实力和意志的较量,涉及我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事没有妥协空间。”欧阳玉靖说。
中国是否“孤军奋战”?
约40个国家支持中方立场
5月12日,在多哈举行的中阿合作论坛第七届部长级会议通过《多哈宣言》,强调阿拉伯国家支持中国同相关国家根据双边协议和地区有关共识,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争议问题;强调应尊重主权国家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
据记者了解,已有约40个国家对中国在南海仲裁案上的立场明确表示支持,既包括东盟国家,也包括域外国家。
“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通过协商处理南海问题、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立场的理解和支持,代表着世界上维护公平正义的声音。”曾令良说。
他表示,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短期可能会有一些杂音噪音。对此,中国要保持在南海问题上立场、政策、态度不变,继续坚定维护自身权益、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中国认为,仲裁庭对于菲律宾单方面就中菲在南海的争端提起的强制仲裁明显没有管辖权。
第一,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超出《公约》的调整范围,不涉及《公约》的解释或适用;
第二,以谈判方式解决在南海的争端是中菲两国通过双边文件和《宣言》所达成的协议,菲律宾单方面将中菲有关争端提交强制仲裁违反国际法;
第三,即使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涉及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问题,也构成中菲两国海域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中国已经根据《公约》的规定于2006年作出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第四,中国从未就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接受过《公约》规定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仲裁庭应充分尊重缔约国自行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在《公约》规定的限度内行使其确定管辖权方面的权力;菲律宾提起仲裁是对《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的滥用。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该仲裁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近年来,菲律宾在黄岩岛和仁爱礁等问题上不断采取新的挑衅行动,不仅严重损害了中菲之间的政治互信,也破坏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落实《宣言》、磋商制订“南海行为准则”的良好氛围。事实上,过去几年来,在东南亚地区,不是菲律宾所描绘的“中国变得更强势”,而是菲律宾自己变得更具挑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