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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再回应滴滴优步合并

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发布时间:2016-08-18 11:35

滴滴出行收购优步中国是否涉嫌垄断现在仍悬而未决。商务部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及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合并是否涉及集中者申报标准的问题时表示,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算营业额后依法申报。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依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我国经营者集中申报采取营业额标准。商务部公布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规定了经营者营业额的计算方法。

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算营业额后依法申报。“如果达到申报标准,经营者未依法事先向商务部申报而实施集中,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规定》第四条,经营集中未达到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商务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沈丹阳说。

记者了解到,此前商务部也曾对滴滴优步中国合并事件给予回应。商务部方面表示,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必须申报。据悉,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内地运营。交易达成后,滴滴出行和Uber全球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

有业内人士质疑这场合并将让中国打车软件市场90%的份额集中到一个主体之下,或涉嫌垄断。滴滴出行此前对此回应称,目前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未实现盈利,且优步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因此按照《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不需要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将与相关部门保持积极顺畅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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