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是很多行业中都会有的不成为规定,一些规定固然是好的。但是如果规定太多也不是一件好事情。近日,有一位女公务员在网上发表了自己总结的官场潜规则,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其总结的规则一共有二十一条,而且每一条都附赠了详细的说明:第一条必须有一个圈子:不加入一个圈子,就成为所有人的敌人;加入一个圈子,就成为另一个圈子的敌人;加入两个圈子,就等于没有加入圈子;第二条必须争取成为第二名:名次与帮助你的人数成正比--如果是第一名,将因缺乏帮助而成为第二名;而第二名永远是得道多助的位置,它的坏处就是永远不能成为第一名;第三条必须理解职责的定义:职责是你必须要做的工作,但办公室的生存定律是,职责就是你必须要做的工作之外的所有工作,第四条必须参加每一场饭局等等,本文就不一一列举。
看到这篇文章相信所有人都会觉得这位女公务员必定深谙为官之道,可就不知她本身是否具备当公务员的条件呢?
当公务员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呢?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条件是当我国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