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深化农村改革暨推进农村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辽宁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河长制(库长制)等农村改革工作,以及推进农村信息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其中重点工作有三项:
一是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2016年,全省在13个市、76个县(市、区)、545个乡(镇、街道)、5378个村进行了确权登记工作,涉及全省298.4万农户、3250万亩耕地,超额完成了年度确权登记任务。2017年,要全面完成全省国土“二调”剩余的2163万亩集体耕地确权登记。开展县级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丹东、辽阳、盘锦3市确权颁证数据库建设工作要率先完成。启动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盘锦市力争率先完成。
二是加快放活经营权,促进土地有序流转。经过多年的努力,辽宁省“三权分置”并行格局已初步建立。《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实施意见》已由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近期下发。鼓励地方创新,支持各地先行先试,探索多种实现形式,力争率先突破,如朝阳市的农业共营制、盘锦市的农信贷、沈阳市于洪区的农地抵押贷款等。各地要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落实奖励政策,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和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今年要制定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稳步推进股份合作试点。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选择20%左右的村先行试点,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法措施,由点及面,逐年扩大,力争用4-5年时间基本完成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