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建设中,照明行业占据了重要地位,景观照明更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从电子五金配发市场中不难发现,如今照明产品种类繁多,为了有效提升节能环城市建设,杭州景观照明进入规范管理,计划2个月后将正式实施,《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也是专管城市照明管理的首例,具体可操作性如何?不妨一起看看下文内容阐述。
近年来,杭州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城市建设也日新月异。特别是2016年以来,杭州市以G20峰会为契机,加快城市照明尤其是景观照明建设,夜景照明已成为杭州的金名片,夜景旅游蓬勃发展,广大市民也从中受惠。但是,城市照明设施的增加、影响力的扩大,也对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夜间环境管理的长效化、制度化也成为必然。
杭州市此次出台《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方面是为了填补有关空白,完善杭州城市照明制度体系,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有人管灯”。“城市照明是需要日常管理和维护的,缺乏管理,路灯不亮,会给车辆或行人的夜间出行安全带来隐患;景观照明不亮,不但不能美化城市,反而给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杭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老城区的管理基本上比较统一规范,但是新城区,如萧山、余杭、临安、富阳等,存在多头管理(如路灯和景观灯分开管理)甚至无人管理的情况,管理标准也参差不齐,不利于城市照明的维护和日常运行。
即将实施的《办法》既规定了哪些地方需要安装功能照明或景观照明,也明确要守住“黑天空保护区”,避免光污染。
《办法》要求,杭州城市功能照明设施的日常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技术规范实施日常养护,保持城市主干路功能照明的亮灯率达到98%,次干路、支路的亮灯率达到96%;向社会公布报修电话,接受24小时报修;城市照明设施发生一般故障的,在24小时内修复;发生严重故障的,采取应急照明措施并在5日内修复。
《办法》规定,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画、涂污;堆放物料;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标语、灯饰灯景等其他物品;擅自迁移、拆除、改动城市照明设施等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城市照明设施损坏的则要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规定,在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划定的城市黑天空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景观照明设施,设置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得有上射光线。违反相关规定者,由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通过上述具体内容分析,大家对《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有了基本了解,此办法的实施,对城市照明的环保化,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都是有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