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led照明行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是在快速发展壮大之后,LED行业后续无力的症状越来越明显,专利越来越成为LED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从灯饰外观到内部构造,很多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国内LED企业将模仿与抄袭看成是唯一的出路,让很多注重专利研究的企业深受其害。
这几年,半导体照明产业逐渐摆脱了技术含量低的帽子,第一波技术创新已经基本完成,专利也成为企业开拓市场、打击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
进入2017年,LED行业专利诉讼案件有增无减,其中日亚化、亿光、首尔半导体等国内外大厂在专利战场上不断发力。
【日亚化VS四企】
2017年1月,日本LED大厂日亚对外指出,已于2016年12月27日在美国东德州联邦地方法院提起四件专利侵权诉讼,分别控告包括液晶电视与led照明厂商在内的四家公司:
(1)美国LCD电视经销商TTE Technology,Inc.及其母公司TCL Multimedi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2)美国LCD电视制造商VIZIO,Inc.;
(3)美国LED照明及其他产品零售商Lowe‘s Home Center LLC,及其关系企业LG Sourcing,Inc.,其为美国经销商;
(4)美国LED照明设备制造商与经销商Feit Electric Company,Inc.。
日亚于该等诉讼中主张上述被告侵害其美国专利第9,490,411号,并声请法院核发禁制令,禁止被告贩售及经销侵权产品,同时请求损害赔偿。
【日亚化VS亿光】
2017年1月10日,日亚发布新闻稿指出,德国杜塞道夫上诉法院于2016年12月22日作成二审判决(案号:I-15U31/14),认定亿光及其德国子公司Everlight Electronics Europe GmbH的6件白光LED产品侵害日亚的YAG专利(欧洲专利第EP0936682号,德国对应号为DE69702929号)。
【Lynk VS Acuity Brands、施耐德电气】
2015年6月,LED领先技术制造商Lynk向Juno Lighting Group提起诉讼,后来又状告施耐德电气侵犯其专利和违约。在Acuity Brands收购Juno Lighting Group之后,Lynk单独将Acuity也列为专利侵权案的被告。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地区法院(U.S.District Court of Illinois)打了近两年官司。
2017年3月1日,Lynk Labs,Inc.宣布,公司与Acuity Brands,Inc.和Schneider Electric的专利侵权与违约诉讼案已达成秘密和解。根据协议,Acuity及其附属公司获得Lynk Labs所拥有的专利组合的部分授权。
【锐高VS HTC智能手机代理商】
2017年3月30日,Tridonic GmbH&CoKG,Dornbirn的关联公司,Zumtobel Group Lighting Group的一员的Tridonic Jennersdorf GmbH对德国S-KON eKontor 24 GmbH公司提起诉讼。在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的对象是台湾HTC公司生产的智能手机的销售。
锐高耶内尔斯多夫有限责任公司(Tridonic Jennersdorf GmbH)、日本的丰田合成株式会社、德国的Leuchtstoffwerk Breitungen GmbH和Litec GbR共同组成的B.O.S.E.联盟拥有蓝光LED芯片和黄色硅酸盐荧光粉的组合转换为白光的LED技术的基础专利。锐高认为诉讼对象的智能手机侵犯了B.O.S.E.联盟所拥有的数个专利。
【首尔半导体VS Mouser】
2017年4月13日,首尔半导体表示,公司就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Mouser Electronics公司侵犯其大功率LED相关专利,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据首尔半导体相关人士称,专利侵权产品是全球十大LED制造商-亿光电子及多数LED制造商生产的大功率LED,Mouser由于销售和流通这些企业制造的LED产品而成为本次诉讼的对象。诉讼中,首尔半导体要求对这些侵权产品下达侵权禁止命令、召回和销毁侵权产品以及进行损害赔偿。
【Veeco VS SGL】
2017年4月间,全球市占率最高的美国厂商Veeco控告了石墨托盘制造商SGL侵权,主张该公司侵犯了Veeco拥有的四项专利Veeco要求SGL停止销售侵权的托盘,并赔偿巨额损失。
【晶电VS Lowe’s】
2017年5月4日晶电发布新闻稿,公司于美国时间2017/04/28在美国加州中区地方法院对Lowe’s Companies,Inc.以及Lowe’s Home Centers,LLC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晶电在诉状中指出Lowe’s贩卖之Kichler Lighting以及Utilitech产品侵犯数件晶电专利,并申请法院核发禁制令以禁止Lowe’s继续销售侵权之Kichler Lighting以及Utilitech产品。
【三菱化学VS英特美】
2016年11月2日,中国英特美光电(苏州)有限公司针对MCC和NIMS所共有的广泛用于LED的红色荧光粉的中国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7年5月26日,三菱化学株式会社和国立研究开发法人物质材料研究机构宣布,针对英特美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已于2017年5月10日收到了审查决定书,该委员会全面驳回了英特美光电公司的主张,维持了本专利的有效性。
【亿光VS日亚化、西铁城、大光】
2017年5月5日,亿光电子发布新闻稿,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控告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西铁城电子株式会社及大光电机株式会社侵害亿光专利技术。
亿光要求法院针对日亚化及西铁城的COB产品,以及搭载该COB的汽车大灯具产品下达禁制令,包括禁止贩卖、制造、进出口,库存销毁以及损害赔偿。
【亿光VS首尔半导体】
2017年5月8日,亿光电子发布新闻稿,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向德国曼海姆地方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控告首尔半导体侵害亿光专利技术。亿光要求法院针对首尔半导体的侵权产品下达禁制令,包括禁止贩卖、制造、进出口、回收、库存销毁以及损害赔偿。
【氮化VS Rayvio】
2017年5月23日,氮化半导体有限公司(“氮化”)向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提起了一项专利侵权诉讼。
在起诉书中,氮化正在寻求禁令、损害和会计,声称Rayvio侵犯了氮化的专利(美国6,861,270,“制造氮化镓化合物半导体和发光元素”的方法),制造了它的产品。这项专利发明极大地促进了LED发光效率的提高。
【首尔半导体VS Mouser】
2017年5月25日,首尔半导体表示,已对正在销售台湾亿光制造的LED产品的Mouser电子公司(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向德国杜塞尔多夫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贵州力士达VS华体科技】
7月24日晚,华体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民事诉讼,贵州力士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力士达)起诉华体科技等三被告涉嫌专利侵权,涉案金额3242.06万元。
【普瑞VS亿光】
普瑞(BridgeLux)于2017年8月1日向美国加州北区法院对亿光提起反诉,要求获得过去和目前的专利损失赔偿,并请求禁止亿光在美国继续销售相关产品。普瑞认为亿光的产品包括2835和COB在内的产品系列侵犯普瑞美国专利号6,869,812、8,567,988、8,256,929和8,092,051等四项专利。
【首尔半导体VS美国照明公司】
首尔半导体及其子公司于9月19日称,对侵犯子公司Acrich技术、进行产品销售的美国LED照明公司,已向美国加利福尼亚联邦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首尔半导体在诉状中说,Archipelago Lighting,Inc出售的包括灯丝LED灯在内的几种LED灯,侵犯了首尔半导体的12项相关专利。被侵权的首尔半导体的Acrich专利包括高压驱动LED驱动技术、多芯片制造和多结技术(MJT)、LED封装、灯丝LED制造技术、LED外延生长和芯片制造技术等,均为制造和驱动LED所必需的核心技术。
【力能照明VS某光源厂】
力能照明起诉中山市某照明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古镇某照明电器厂的外观专利侵权案(2016粤73民初1476号)终于落锤,力能照明已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和《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等文件。
在该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力能照明胜诉,被告中山市某照明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古镇某照明电器厂侵害力能照明“装饰盖(LED灯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ZL201430491047.3)事实成立。
【晶电VS All Star Lighting Supplies】
晶电10月19日发布声明表示,美商All Star Lighting Supplies以Luxrite品牌所销售的LED灯丝灯泡产品,侵犯多件晶电美国专利,因此日前已在美国纽泽西州地方法院(Th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New Jersey)提出专利侵权诉讼,并申请法院核发禁制令,禁止All Star Lighting Supplies继续销售侵权产品。
【超频三VS深圳安而惠、东莞安而惠、晶日成】
11月10日,超频三发布公告,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安而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而惠”)、东莞市安而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安而惠”)、深圳市晶日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晶日成”)侵害公司知识产权事项提起了诉。
超频三认为,深圳安而惠、东莞安而惠生产、销售的“塑包铝投光灯”、“超薄款投光灯”等产品使用了超频三拥有的发明专利“LED灯具”(专利号:ZL201410214558.X)、实用新型专利“LED灯具”(专利号:ZL201220526723.1)、外观设计专利“投光灯(TG3)(专利号:ZL201530266624.3)、实用新型专利“投光灯及其扣件”(专利号:ZL201520878797.5)4个专利的技术方案,属侵犯公司上述专利权的侵权商品。
写在最后:
现在的LED行业内技术专利很大部分在大型企业手里,所以,通过专利交叉授权或者其他方式得到相关专利的授权才是首要之重,但这并不稳妥,对于企业来说,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最安全。
或许,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取专利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譬如雷士5亿收购新世代LED半导体技术国际专利等。但企业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才是关键,只有自身有专利,才能有底气拒绝抄袭,让企业走得又快又稳。
另外,从政策层面来说,政府应加大对缺少专利研究实力的中小型企业的扶持,提高中小型企业的研究实力才是真正减少行业专利侵权现象的有效措施。同时,推进行业自律,降低行业对抄袭现象的容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