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概念在今年年初突然火起来了,但是你真的能够理解这个概念吗?在积极参与市场活动的同时,投资者应当树立一个底线,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各种娓娓动听的投资宣传不要全盘接受。
一个新概念出现后,如果自己没有基本搞明白,或者发现了问题但并未得到有说服力的答案,就不要轻易出手。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昨天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要求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8月21日晚间,一批区块链微信公众号被封停,其中包括金色财经、深链财经、火币资讯等10余家在业界颇有影响的微信公众号。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在互联网上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实际上已经成为非法集资。对这种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侵害公众财产安全的所谓“金融创新”,监管部门不可能坐视不管。
区块链技术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充分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生事物。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所衍生出的新型应用模式,它像一个数据库账本,能够记载所有的交易记录。近年来,我国开始推进数字货币的研究和探索,区块链技术也得到重视。相较传统货币,以区块链为特征的数字货币在发行、交易和流通等方面存在突出的优势,中国未来发行数字货币将是大势所趋。
而目前出现在互联网上的所谓区块链,实际上是一些不法分子袭用了区块链的名号,通过炒作区块链概念从事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与我国正在研究的数字货币、区块链根本不是一回事。由于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概念是新生事物,看上去时髦新鲜,公众对此并不是很熟悉,不法分子从事的这些活动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他们通过幕后操纵所谓的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造成很坏的影响和严重的后果。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都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完全是一种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五部委发布《风险提示》,对社会公众作出明确告知,目前出现在互联网上的所谓区块链炒作是一种非法集资活动,这对于社会公众来说,是一次重要而及时的提醒,也是市场监管前移的一次积极探索。
这些区块链炒作大都是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等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现金,用远程控制进行违法活动,不仅风险扩散速度快,而且问题产生后监管和追踪难度都很大。因此,五部委在《风险提示》中通过详细描述这类非法集资的特征,对于社会公众提高识别能力、抵御诱惑、保护自己的利益、防范风险有重要的帮助作用。
国家要研究和发展区块链,但区块链不能成为非法集资者的“防空洞”。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正在不断强化,而监管不能只是停留在事后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严惩,这种事前的风险提示更为重要,它可以让社会公众处于安全的环境,社会也可以少付出很多代价。
当然,这种事前监管的一个前提条件是,社会公众对于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风险提示、风险警告必须积极听取。在积极参与市场活动的同时,投资者应当树立一个底线,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各种娓娓动听的投资宣传不要全盘接受。一个新概念出现后,如果自己没有基本搞明白,或者发现了问题但并未得到有说服力的答案,就不要轻易出手。
投资者自己筑起风险防范的堤坝,监管部门不断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各种金融诈骗活动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和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