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宣判一起“矿工盗窃案”,一男子窃取火车电力挖比特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以10万元罚金。
根据法院今天公开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一名叫徐兴华的山西大同男子,在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分三次在其借住的口泉铁路西二厂附近电线杆上偷接电力,用来支持自己的50台比特币“挖矿机”和三台电风扇24小时运行,期间,损坏“挖矿机”5台。
截至2018年4月案发,徐兴华共挖到比特币3.2个,盈利12万元,所盗电力产生电费10.4万元。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徐兴华因犯偷盗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以罚金10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任徐兴华退赔全部电费,依法没收全部“挖矿”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