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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业发达了 但是论书籍校对我们不如古人

行业分类:印刷行情 发布时间:2019-04-03 14:18

近日翻看袁枚的《随园诗话》,是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5月出版,由汪静韦、唐婷阳注译。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册,都是厚厚的大部头,看着颇为壮观。但展开来读,很快就让人大失所望。书的译解,未达原文之妙,姑且不论,仅是其中众多的错别字,就让人苦不堪言,仅在前十页中便发现了多处,例如“绿”、“缘”不分,将“金圣叹”错为“金圣圣”,诸如此类,让人哭笑不得。书读至此,不免让人兴味索然,再没了读下去的欲望。这使我想起了前些年,曾买过一本内 蒙古人民出版社的《大唐新语》,翻开一看,自头一页起就错字连篇,竟致无法卒读,只好将那本书丢进了垃圾桶。从此以后,凡见到这家出版社的书,总是避而远之,看都不愿再看一眼。如今又见吉林人民出版社也是如此,如何不让人心里添堵?

但后来,也就渐渐习以为常了,因为像这样粗制滥造的出版物远不止这两本,就连一些有名的出版机构,所出图书也不乏此类现象。我曾见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10月所出的“新编名家精品书系”一套,翻开其中的散文卷,仅所选的张爱玲、琦君、徐志摩的几篇文章,其中的差错便随处可见。有的错别字尚可猜出错为何字,有的,则百思不得其解。整套书给人的感觉是,此书在出版时根本就没有经过校对。读这样的书,不仅要考你的语文基础知识,更是对你耐受力的一种检测,不啻一场精神折磨。

这样的书究竟是何人所校呢?我书前书后找个遍,也见不到校对者的名字。是漏印了吗?显然不是,因为现在几乎所有的书都不再印有校对者了。于是我猜想,现在的出版机构,恐怕已经不再专设校对一职了。专职的校对,作为存在了一两千年的“行当”,现在已经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如今的出版社出书,其流程可能是这样:所出之书,原创的,均由著述人自己校对,编选的,则由编选者校对,故而印出来的书,版权页上或扉页上,便再也看不到过去所属“校对者:某某某”这一项了。

其实,作者也好, 编者也罢,毕竟代替不了专业的校对。何况近年所出的书,不少都是抢时“赶印”的,务求其速,所以在校对、装订等方面就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差错,自然也就不足为怪了。就在本人撰写此文的前一天,我还在书店里看到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一套《随园诗话》(北京东远新宏印刷有限公司印制),书中竟然装订着数张不印一字的白页,让人不禁叹为观止!当然,这恐怕就是印刷厂质量检查存在问题了。

书订白页,这在古籍中绝不曾有过,也不可想象。

古人非常注重对出版物的校对。隋代以前,由于技术落后,印出一本书来很不容易,出版周期和印制数量都与今天不可同日而语。但也正因如此,出书反而不像今天这样随意,出版者莫不极力避免出错。当然,错处也是不可避免,但无论如何也不会订上几页无字的纸。在此,我并不是说古人校对的能力就比我们高多少,而是他们认真负责的态度,今天的我们往往比不了。

古时候,为了避免文字错误,真可谓层层设防,尽心竭力,不仅印书的书坊里备有专人校对,即便是读书的人,往往也甘献校勘之力。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就说到她与丈夫赵明诚两个人,“每获一书,即同共勘校,整理签题……指摘庛病,夜尽一烛为率。”读书人尚且如此,就更不要说朝廷、官衙里对颁布天下的那些诏令、上传下达的文书,复核勘校该有多么严格了。

中国发明了活字印刷,但是不是世界上最早有专职校对这个行当的国家,却不敢说,但起码很早就有了校对之事。在汉代,建起兰台和东观之后,朝廷里就已经专门设有校书郎一职了。这一官职负责的工作,与后来书坊里的校对,相差无几,只不过是校勘的对象有所不同而已。《后汉书·和熹邓皇后》中曾记载这样一件事:

太后自入宫掖,从曹大家①受经书,兼天文、筭数。昼省王政,夜则诵读,而患其谬误,惧乖典章,乃博选诸儒刘珍等及博士、议郎、四府掾吏史五十余人,诣东观雠校传记。

邓太后乃一女流,在当时的社会里是可以不读书的。但她出于理政的需要,不但“夜则诵读”,而且涉猎面还很广泛,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她“惧乖典章”,对于所要读的书,竟组织专人先进行查错纠谬。当然,这种校勘或许也只是一次临时性的任务,但她对书籍那种敬畏的态度,还是让人很钦佩的。

在古代,书籍的校对称之为“雠校”。所谓雠校,即“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其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故曰雠也。”以谬误为寇仇的态度去校对书籍,其认真负责的程度便可想而知了。书无论是印刷的还是手抄的,总要经过反复校对,沈括就曾说:“校书如扫尘,一面扫,一面生。故一书三四校,犹有脱误。”

到了曹魏时候,校书郎已经成为正式官职,“掌校勘书籍、订正漏误,称为‘秘书校书郎’,隶属秘书省”。唐代雕版印刷兴盛,一本书的印制数量也 大大增加,流传更加广泛了,朝廷于是便设立了专职的“校书”一职,负责对国家藏书进行专门校勘。校书郎这一官职,直到明代才被废除了。

在清人的《书林清话》中,我们看到了乾隆年间纂修《四库全书》时的“发馆校书之贴式”。其中说:“按右式所载收发、签校、誊录等名目,开馆时皆设有专官。总校、分校以翰林编检为之。又有缮书处总校官、分校官,则翰林、六部郎中、主事、内阁中书、国子监学录皆有其人。”并明文规定,“签校或误”,便“交部议处”,要给予一定处分,尽管“处分甚轻”,却也反映出朝廷对文字错误的一种严肃态度。清人大概知道,他们所整理编纂的《四库全书》,不仅是要对 大清帝国当朝负责,还要对后世子孙负责。也正因为他们很看重自己所出之书,所以,直到今天,那些书仍为我们所看重。想想也是,自己如果都不当回事的东西,让别人如何会当回事呢?

但到了今天,我们的出版机构已经被金钱赶得没时间校对了。现在大家都在忙着赚钱,写书者多是“急就章”,出版商也在“赶印”上市,至于印出来的书本里有多少错误,对出版机构的声誉有何影响,对后人负有怎样的责任,恐怕连思考的工夫都没有了。他们或许也知道,反正自己印出来的玩意儿,不过也就是应付一时之需罢了,很多书都是应景图利之物,多是过眼云烟,原就不指望它传之久远的。既然都是昙花一现的东西,那又何必费那么多工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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