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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小卖部的玩具是不是“三无”产品?

行业分类:玩具行业 发布时间:2019-04-03 14:41

孩子有没有在校外小店买辣条吃,小店卖的玩具是不是“三无”产品……对于家长来说,这些问题无疑是最关心的。

近日,全省将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学生用品安全“护苗”行动,重点检查小卖部是否经营违规辣条、危险玩具等。如果发现有“三无”产品,将立即下架。

辣条是否符合要求、学生文具是否有化学性危害、中小学生的校服是否有甲醛……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护苗”行动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决定即日起至10月,在全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护苗”行动,提出要将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比2018年有所下降。

4月2日下午,记者走访长沙城区部分小学及周边发现,校园内的小卖部几乎全部退出,校园周边一些危险玩具用品也不见踪影。

此次“护苗”行动整治的范围不仅包括校内外,还将从源头整治,追溯到相关商品厂家。通报明确表示,整治范围不仅涵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周边的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还包括儿童玩具、学生文具等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特别是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学生校服、校园跑道及原料生产和集团采购单位等。整个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0月。同时,还将开展组织开展春季、秋季、“三考”期间风险大排查,以及玩具枪、电动童车、婴儿学步车、儿童推车等重点产品伤害预防干预工作。

除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经营央视“3·15”晚会报道的“辣条”食品,经营的“辣条”食品产品名称和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将成整治重点外,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全链条都将成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

通报要求,重点检查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电玩具、童车等产品是否存在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的现象,以及是否在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测增塑剂、可迁移元素超标等化学性危害,以及小零件、危险锐利尖端、绳索等物理性伤害。重点查处牙签弩、口袋弹弓、金属飞镖、电击玩具等危险玩具,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

4月2日,记者走访城区部分小学及周边发现,校园内的小卖部几乎全部退出,校园周边一些危险玩具用品几乎全部下架,相关问题辣条也不见踪影。

在岳麓区杜家塘中心小学,记者采访多名学生得知,目前学校内部已没有小卖部和超市。记者走访发现,校园周边只有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便利店,主要售卖一些零食和小用品。记者随后走访了岳南路小学,发现小卖部也已退出校园。“听说之前学校有小卖部,但这学期就没有了。”一名正在接孩子的家长证实,孩子如果要买零食,只能去校园外街道附近的便利店购买。

记者在天心区中南大学第二附属小学附近的一家文具店看到,虽然店内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小玩具,其中也有不少玩具枪,但店主表示,自工商部门到店内检查后,很多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的刀枪玩具已经下架了,“现在这些大大小小的玩具枪填充的都是软弹或水弹,不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

不过,记者在该店还是发现可发射塑料子弹的玩具枪。对此,店主表示他不太清楚这种玩具枪是否涉危,如果工商部门不允许售卖,他会及时下架。

治理

儿童节前开展玩具专项执法

通报要求,三部门将对校园周边商超等经营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基层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文具和玩具批发市场、校服销售门店等经营场所,以及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

重点检查标签标识、进销货台账等,对发现的“三无”产品和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发现的危险玩具、属于CCC认证目录但未认证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时查封、扣押,并没收和全部销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产品。

同时追踪溯源,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对进销货台账缺失或者不规范的,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进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抓住关键节点,在开学前后和中考、高考等重要考试前期,集中开展学生文具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在“六一”儿童节前期,集中开展儿童玩具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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