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沪AF08630的白色比亚迪轿车是2018年5月注册在滴滴平台的网约车,但驾驶员郝某及该车均不具备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资质。事发时,该车正在接单运营,车内是一名女性乘客。
13日下午,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对驾驶员郝某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驾驶员将面临10000元罚款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针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及车辆提供召车信息服务的行为,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也已立案调查,平台公司将面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另外,公安部门还将对驾驶员涉嫌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
滴滴方面回应称,事发后,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应急工作小组,并在6月13日中午派出工作人员赶往医院,全力以赴做好伤者救护工作,包括垫付一切医药费用、安排伤者家属住宿等,一切都以救治伤者为第一要务。同时,滴滴一直积极配合警方对肇事者进行调查。
约谈会上,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进一步对滴滴提出6条网约车平台合规化要求,其中包括今年6月底前全面自查统计梳理平台内无网络预约租车资质的注册车辆并作清退以及对于新注册和有涉嫌“马甲车”投诉的车辆必须进行线下实体审验或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