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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认定3家中药厂为产业化示范企业

行业分类:农业纺织 发布时间:2012-10-27 11:06

  近日,山东省科技厅认定济南宏济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中成药生产厂家为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

  这3家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山东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其规范化管理、生产规模、研发基础、产学研结合情况、企业科研规划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综合论证后认定。为促进新药科研成果转化,共建山东省新药研发大平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规定,“十二五”期间山东省继续培育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示范企业是山东省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专项建设工程的重要载体,也是重大新药创制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山东省通过组织实施“山东省重大医药产值、利税双倍增科技示范工程”,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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