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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增加网办事项的通知
分类:劳动保障     发布日期:2020-10-14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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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一次办好”改革,扩大“零跑腿”事项办理范围,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自2020年10月10日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渠道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本人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为产权人配偶的,需在山东省内登记结婚并且通过山东省民政共享数据校验后方可申请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职工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果,并通过短信、网上营业厅等渠道通知职工。准予提取的职工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本人指定的提取结算账户。

附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操作手册.doc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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