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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阳区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的鼓励政策》的通知
分类:经济贸易      发布日期:2022-02-10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城阳区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的鼓励政策》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城阳区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的鼓励政策

  为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加快发展,促进全区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结合我区当前实际,制订本政策。

  第一条培育规下样本企业。对当年新增规下样本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给予2万元奖励;达到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奖励;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第二条全面鼓励年度升规纳统。对首次实现年度升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奖励(实现纳统年度奖励15万元,纳统次年产值增长达到10%的再奖励15万元)。

  第三条突出鼓励月度纳统。对当年实现月度纳统企业:产值1亿元以下的,给予30万元奖励;产值1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的,给予50万元奖励;产值3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给予80万元奖励;产值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第四条鼓励已纳统企业加快发展。对产值、增速达到以下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以下标准如下给予奖励:

  1.当年产值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80%的,给予30万元奖励;2.当年产值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60%,给予50万元奖励;3.当年产值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40%,给予80万元奖励;4.当年产值10亿元(含)以上、20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25%,给予100万元奖励;5.当年产值20亿元(含)以上、50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15%,给予120万元奖励;6.当年产值50亿元(含)以上,且增幅达到10%,给予150万元奖励。

  第五条附则

  1.本政策适用于在城阳区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工业企业。

  2.本政策由区工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企业范围及相关数据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3.本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第二条适用于2021年新纳统及2022年2月新纳统企业。第三条适用于2021年-2022年月度纳统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