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地获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分类:工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3-01-12
11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9地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专家表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有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近年来,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调控体系不够完善,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不够强,内外贸融合发展不够顺畅等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设立试点开展先行先试,有利于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等部门指出,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你推荐
工业和信息化部协调保障频轨资源助力“千帆星座”第五批卫星成功发射
2025-03-12
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2024年国家高新区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5-03-05
“网络发展新图景成就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开幕
2025-03-03
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新型工业化进程持续提升电信领域对外开放水平
2025-02-21
熊继军会见澳大利亚驻华大使吉思德
2025-02-19
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2025年化肥生产保供工作座谈会
2025-02-18
各地“新春第一会”释放高质量发展强劲信号
2025-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