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执行情况10月底前报备
分类:产业扶持 发布日期:2020-05-13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潍坊市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压力,帮助共渡难关。
承租单位申请减免租金事项由主管部门核准,无需报财政部门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房租减免政策执行情况在10月底前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向市财政局备案。市级出租单位结合租金缴纳、租赁期限等实际情况,通过租金抵扣、租金免收、租金返还等方式进行租金减免。
此外,该市要求各部门单位在确保落实房租减免工作依法合规、流程规范的同时,要向承租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对间接承租的企业,确保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最终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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