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手持式安全仪器 |
型号: |
TTE05 |
测量精度: |
/ |
尺寸: |
/(mm) |
用途: |
主要用来定义玩具的某一位置是否可能被触及;模仿儿童手指,用于评估触摸玩具的表面或配件(玩具的点和面)是否可能引来危险。 |
品牌: |
泰昌 |
电源电压: |
/(V) |
加工定制: |
否 |
测量范围: |
/ |
|
|
名 称:假手指A/B 型 号:TTE05 品 牌:香港泰昌
又称为模拟手指,可触及探头。主要用来定义玩具的某一位置是否可能被触及;模仿儿童手指,用于评估触摸玩具的表面或配件(玩具的点和面)是否可能引来危险。 应 用: 模仿儿童手指,用于评估触摸玩具的表面或配件(玩具的点和面)是否可能引来危险。分AB两种,A指用于3岁以下,B指用于3岁以上 适用范围: 1.可触及探头A适用于36个月及以下(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2.可触及探头B适用于36个月以上(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 3.如果玩具跨越两个年龄组时,应使用两个探头分别进行测试。 使用方法及理解: 1.以任何方式将关节式可触及探头伸向玩具被测部分或部件,每个探头旋转90°以模拟手指关节活动。如果其轴肩之前的任何部件能接触到玩具的部分或部件,则该部分或部件被视为可触及。 2.可触及的本意是指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的身体的任何部位能否触及玩具的任何部位,而儿童身体任何部位以手指的触及荡围最大,因此以儿童模拟手指进行可触及测试。 3.在进行测试前,应先将玩具上可拆卸部件或预定供拆卸部件拆除,然后再进行可触及测试。 4.在进行可触及测试中,模拟手指弯曲程度应确保尽可能多触入玩具的任何部位。 型号 | A / 3- | B / 3- | 适用年龄组 | 3岁以下 | 3岁以上 | | 美国 | 16 CFR 1500.48 | 16 CFR 1500.49 | | 欧盟 | EN-71 | | 中国 | GB 6675-2003 | 材料 | 铝合金 | 体积 | 25.6&tiMES;25.6×145 mm | 38.4&tiMES;38.4×160 mm | 重量 | 150 g | 335 g |
| |
|
|
免责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版权并立即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