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
物业管理人员是指对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备与配套设施及场地进行经营性管理,并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多方面、综合有偿服务的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主持设施的日常运行操作、维修和保养的技术管理工作;安排客户报修的接待工作,检查与指导维修人员工作;管理物业的保安、消防、清洁、绿化等工作;核算及监督房屋、大厦的水电费和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职业概况:
目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已超过3万家,从业人员突破300万人。物业管理师的薪金为每月2500—5000元不等。据专家预测,到2010年,我国每年至少需要新增15—20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物业管理成为人才市场需求最大的10种职业之一。
物业管理是一项以服务为本质,以管理体现服务的工作。是劳动力密集与高科技发展并存、简单传统劳动与现代化管理同在的行业。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业主生活品质的高低。而物业管理师一般是物业管理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肩负着既要满足业主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又要提高物业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和成本控制的双重职责。
2003年6月19日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6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职业等级:
该职业资格共分五级:物业管理员、高级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高级物业管理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物业管理员:
1、中专、职高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2、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高级物业管理员:
1、 已通过物业管理员员资格认证者;
2、 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 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三、助理物业管理师:
1、已通过高级物业管理员员资格认证者;
2、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3、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4、中专、职高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四、物业管理师:
1、已通过助理物业管理员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五、高级物业管理师:
1、已通过物业管理员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员:报名费10元、认证费100元、考试费100元、培训费580元。计790元。
高级物业管理员:报名费10元、认证费120元、考试费120元、培训费880元。计1130元。
助理物业管理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130元、考试费130元、培训费1280元。计1550元。
物业管理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160元、考试费160元、论文评审费200元、培训费1580元。计2110元。
高级物业管理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180元、考试费180元、论文指导与答辩费1000元、培训费1980元。计3350元。
教材资料费另行收取,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网(www.zgks.org)培训教材一栏,可以查到所需教材及其价格。前几项费用,各地不得擅自变更。培训费用,各地可做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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