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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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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转让 转让内容:专利版权转让

专利转让合同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     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

(三)专利权人:

(四)专利授权日:

(五)专利号:

(六)专利有效期限:

(七)专利年费已交至  年

第二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等。

2.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第三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在30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四条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陂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转让费,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   元整 ;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元整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一次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时间:

第六条 违约金问题

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甲方拒付转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元。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七条 争议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以仲裁方式解决。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八年,自2008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第十条 本合同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三份,乙方、甲方、国家知识产权局各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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