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定制: | 是 |
样式: | 手提式 |
是否可折叠: | 不可折叠 |
是否保温: | 不保温 |
主体材质: | 塑料 |
手提部分材质: | 塑料 |
外形尺寸: | 500*350*255 |
展开尺寸: | 500*350*255 |
净重: | 0.8 |
最大承重量: | 80KG |
品牌: | 雅量 |
型号: | pw604 |
类型: | 购物篮 |
【商品名称】:购物篮/手提篮 |
【商品品牌】:雅量 |
【型号】:PW—604 |
【颜色】: 蓝 红 绿 |
【重量】:0.056kg(一套) |
【材质】: PP塑料 |
【尺寸规格】:长50*宽35*高25.5cm |
【组成结构】:塑料筐+手提(胶手挽/铁手挽/铁挽手包胶) |
【包装规格】:20个/箱 G.W:15.5kg(胶手挽)/19.5kg(铁手挽) |
【优点】: 本公司所有购物篮采用全新环保型PP料生产,无毒无味,颜色亮丽,表面光滑,通过出口标准认证,外观高档大方美观经久耐用等优点。 1、使用年限长。可长达3年之久,使用时间是市面上二手料购物篮(最多使用半年就会出现破损)的3-4倍。 2、出口产品,质量过硬。 3、表面光鲜不割手。外表光鲜亮丽视觉呈现效果好、表面无毛刺不会割到手。 4、品牌打造。可根据客户的合理需求为客户量身订做、可丝印LOGO等。 5、提手不易出现脱落。提手连接处采用国际先进的倒圆钩设计,凭借先进的组装模具一次性冲压成体。 广州市雅量文具制造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优质信息生产厂家 本公司隶属雅量集团,专业从事文具pop、PC夹、资料盒、五金卡片夹、酒水台牌、翼型夹、五金展架、亚克力台牌、货架夹、陈列架、展示架生产和销售,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 雅量现自有厂房13000平方米,分为生产、办公和生活大楼各一栋,现有员工300多名,拥有资深的设计和研发、生产团队。拥有自己的模具车间,开发新款和订做时间更短,工厂生产相关固定资产超1000万元,年营业超过6千万,是目前国内最大的POP类广告制品制造企业之一,产品种类覆盖超市标价展示器材和POP类广告器材两大体系,服务的企业包括家乐福、华联、步步高、国美、苏宁等国内著名卖场以及长城、奥美等国内知名4A广告公司,各个行业著名品牌的专卖店和零售卖场都可以随处看到雅量开发生产的POP类广告展示制品。自创办以来在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和成绩,与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在产品推广、广告展示、展会展览上进行多层次合作,产品遍及上海、江苏、浙江等省份,远销国外多个国家地区。企业重视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引进国际先进的设计理念及制造技术,不断创新产品!并以严格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优的市场竞争力,永远追求一流的产品品质! 部分合作客户:
产品特点 效果好—展架可进行彩色印刷,是极好的广告载体,宣传效果极佳;重量轻—可摊平叠放,节省运输物流成本,节省存储空间,可 组装拆卸,反复使用;成本低—相对其他材质展架成本更低,经济实惠,适合各种大型促销活动、卖场、商场、展会等;
款式多—图案、色彩、造型可自由设计,可与其它材料(金属、木材、塑料等)组合架构;
更环保—展示架全部(或主要)由卡纸和高硬度纸板制成,足以承载促销商品,且符合环保要求,可100%回收利用;
订购流程 常规产品:客户选定样式→业务协商→客户确认→签合同(手签、盖章)→订金(大金额必须先30%订金方可下单生产,小金额发货前结清款项)→生产大货→出货。可以代客人发货(国内国际均可)。
订做产品:客户选定样式→设计适合产品尺寸重量的结构→客户确认设计→收取打样费用、安排打样→样品确认、签定合同→生产大货。所有产品打样3天左右,,10天左右发货。可以代客人发货(国内国际均可)。(有订做起订量审核)
温馨提示:由于本公司为工厂直销,利润较低,所有报价均不包含运费、不含税,可代发物流/快递; 如需含运费或含税,请直接与业务员洽谈沟通! 物流/快递签收提醒: 1、乙方收到货物时必须当场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工作人员或承运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 2、产品交付时,乙方应在交货现场与甲方一起清点产品,核对产品种类、数量、包装,并办理收货手续。若未能及时到现场清点的,则甲方交付的产品以甲方清点的数量为准; 3、当产品交付乙方后发生的毁损灭失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签收货物后 3 日内,乙方若认为产品有质量异议的,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产品质量符合约定。 5、因乙方逾期未签收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以及甲方为保管货物而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验收标准。 7、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立即封存产品或提取产品样品,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需垫付检验费的,先由乙方支付;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如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甲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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