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智造 > 商务服务 > 工商服务 > 公司注册 >
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电子营业执照,代理公司设立,德利信商务秘书
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电子营业执照,代理公司设立,德利信商务秘书
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电子营业执照,代理公司设立,德利信商务秘书
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电子营业执照,代理公司设立,德利信商务秘书
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电子营业执照,代理公司设立,德利信商务秘书
销售热线:15507552656

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电子营业执照,代理公司设立,德利信商务秘书

address  广东 深圳市
单 价: 面议 
起 订: 1 套 
供货总量: 10000 套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5-03-13
 
 
产品详细说明 收藏此产品
注册公司地域:国内公司注册
注册区域:珠三角地区
公司类型: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
创业好帮手:深圳德利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
QQ:164755050
 

申请人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时,商事登记机关登记其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申请人无需提交验资证明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实收资本备案,并对实收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工商总局: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将推行全国统一标准电子营业执照!

 

 

从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事项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微信公众号:DLXCPA)

 

条    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公众号:DLXCPA)

 

申请材料

 

 0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02.经办人身份证明;

 03.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

 0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委托人提供拟定名称查册);

 05.章程(委托人提供从事的经营范围,即产品)

 06.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委托人提供身份证)

 07.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

 08.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委托人提供证件登记的联系地址)

 09.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提交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刚成立无需)

 10.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公众号:DLXCPA)

 

证件名称

及有效期限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期限根据申请人申请确定;申请人未申请的,无期限限制。

 

事项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核准登记;4.颁发营业执照。

 

时    限

 约1~5日

法律效力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主体资格确立,可从事经营活动。

 

年审或年检

 

 每年年审或年检一次(具体时间见相关通知)。(公众号:DLXCPA)

 

 

下单前可先咨询邓经理:微信号SZDHHCN

 

 

国务院决定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激发市场主体创业热情。

 

截至2014年1月底,全国实有各类企业1527.84万户,其中公司(含外商投资的公司)1224.9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80.17%。

 

在注册资本管理方面增加了一系列权利:

一是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二是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

 

三是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

 

四是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资金使用效率。在登记注册环节,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上述改革对于创业者而言,意味着注册公司“门槛”和创业成本最大限度的降低。

 

特殊行业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兼顾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和改进社会管理的需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现实中,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新业态等,对住所(经营场所)的要求实际上很低。由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简化登记手续,放宽住所(经营场所)条件,有利于释放场地资源,方便市场主体准入,鼓励和加快社会投资。同时,由于中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地在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的要求也不同,因此,对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不能“一刀切”,作出统一规定,而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既方便注册、又要保障社会经济生活规范有序的原则,作出具体规定。

 

 

商事登记新规解答

 

---------------------------------------------------------------------------------------------------------------------------------------------------

 

问:什么是商事登记? 

答:指申请人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商事登记机关将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事项登记于商事登记簿予以公示的行为。

 

 

问:什么是商事主体? 

答:指经依法登记,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问: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答:名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类型、负责人、出资总额、营业期限、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微信号:SZDHHCN)

 

 

问:商事主体备案事项包括哪些? 

答:章程或者协议;经营范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商事主体特区外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登记情况。

 

 

 

问:对公司经营有何规定? 

答:商事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微信号:SZDHHCN)

 

 

 

问:注册资本的规定是? 

答: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申请人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时,商事登记机关登记其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申请人无需提交验资证明文件。股东缴纳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对注册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实收资本备案,并对实收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问:成立日期如何计算? 

答: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商事主体成立日期。

 

 

问:执照有哪几种? 

答:共四种,分别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商事登记机关发给“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商事登记机关发给“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企业分支机构,由商事登记机关发给“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由商事登记机关发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问:营业执照会记载哪些事项? 

答:包括: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日期;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名称、经营场所、投资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日期;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名称、负责人、经营场所、成立日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经营场所、成立日期。(微信号:SZDHHCN)

 

 

问:企业有变动要申请备案? 

答: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商事主体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的,商事主体不得擅自改变商事登记事项。商事主体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商事主体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问:三证包含哪些? 

答: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微信号:SZDHHCN)

 

 

问:企业要不要年报(原指年检)? 

答: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商事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无需进行年度检验。年度报告包括商事主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商事主体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问:何时提交年报? 

答:商事主体应当按照商事登记机关规定的时间提交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的商事主体,自下年度起提交年度报告。商事登记机关可以对商事主体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监督检查。

 

 

问:哪些人应该承担责任? 

答: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及其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微信号:SZDHHCN)

 

 

 

免责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版权并立即删除内容。

相关评价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联系TA          进入集群
  • 联系人: 邓衡华 先生 (总经理)(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