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 | KL2.5LM(A)LED矿灯 |
品牌: | 阳光照明 |
光源类型: | LED |
光源功率: | 1 |
电压: | 3.6 |
灯罩型式: | 防爆钢化玻璃 |
主要适用范围: | 煤矿 |
加工定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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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用途及特点KL2.5LM(A)是煤矿井下工人个体佩戴使用的专用照明灯具。该类型矿灯采用锰酸锂电池组为电源,灯头内安装为LED双光源,整体结构精巧玲珑,重量轻,蓄电池免维护,LED光源寿命长,是我公司自行设计的新一代产品。 2、使用环境条件环境温度0~40℃。 3、产品执行标准GB7957-2003《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Q/JY069-2006《KJLM型矿灯》 4、产品防爆型式产品整体防爆型式为:“ExsI” 二、产品结构特征 1、该矿灯为携带型,灯头可固定在矿用安全帽上。 2、KL2.5LM(A)型灯头内设计有一个LED主光源0.16A,副光源:0.08A。开关为电子式开关,主、副光源交替点亮。 3、该型矿灯电池壳体设计有封闭结构的佩戴环,佩戴方便。 4、灯头设计有充电装置,充电器配套,充电方便可靠。 5、电池组间设置了过充过放保护装置,安全可靠。 三、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1.额定容量:2.5Ah 2.标称电压:3.6V 3.标准电流:160mA 4.点灯时间:15h 5.照度:开始:LX≥140012h后:LX≥800 6.寿命:400次 7.蓄电池有效贮存期:半年 8.重量:300g 四、产品使用、操作方法 1、矿灯出厂时带≥1/4电量出厂,启动开关,检查主、辅光源能否点亮。如检查正常,即可开始正常充电使用。按照充电器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接通电源,指示灯为绿灯,将充电插头插入矿灯的充电插头,充电指示灯为红灯为正常充电。对矿灯充电约6小时即可充满,指示灯转为绿灯。 2、充电时请关闭灯头电源。 3、矿灯使用中如有损坏等现象,应由专职维修人员用专用工具打开进行正常维修,不允许随便打开,更不能在井下打开。 4、矿灯在保证正常使用14小时的规定时间外,不允许过放电,否则将会降低电池的容量和寿命。 5、如矿灯在使用或其他操作时发生短路,将短路故障排除后,将开关旋钮重开启一次,短路保护器即可恢复正常工作。 6、如矿灯不经常使用,贮存期内应每三个月补充电一次。 7、在携带和使用中禁止摔打和碰撞,以免发生元件、零件损坏影响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故障分析及排除故障现象 原因分析灯点不亮: 1、电缆线断线 2、接头接触不良 3、有虚焊 4、因强烈震动电路断线或脱焊 5、电池本体有故障 6、LED因强烈震动或 使用不当损排除方法 1、查明后更换 2、在可接触部位使接头接触良好 3、查明后焊实 4、查明后焊实 5、报废 6、更换新LED如电池在规定使用寿命期内,由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符合报废要求,可向本公司提出更换。 六、运输、贮存要求 1、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受强烈机械冲撞和曝晒雨淋,不得倒置、翻滚和重压。 2、产品应储存在室温0~40℃的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无硫化物、硅化物等腐蚀介质的仓库内。有效储存期为半年。以免超过储存期影响容量及寿命。 七、开箱及检查 1、矿灯进货后,应先检查包装是否完好,说明书、合格证以及附件是否齐全。 2、矿灯外观是否有损坏现象。 3、矿灯出厂时带有≥1/4电量出厂,旋转开关旋钮,检查主、辅光源能否点亮。如检查正常即可开始正常充电使用。 八、注意事项 1、矿灯应专人管理、使用和维修,每盏灯都应建立使用及故障情况记录,以便向生产厂家反馈质量信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2、若维修或更换短路保护器,必须采用有安标管理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3、本产品采用的LED光源结构特殊,更换时应采用本公司提供的LED光源,否则可能影响照明甚至无法使用。 九、安全警示 1、缺少零件的矿灯严禁下井使用; 2、矿灯的维护、维修、充电工作必须在地面进行; 3、严禁随意改变产品结构或零部件; 4、严禁将矿灯用于其他用途,如抽烟、放炮等; 5、严禁将矿灯靠近或投入火源中; 6、矿灯若出现故障,上井后应立即维修,存在故障的矿灯不能下井; 7、报废的矿灯应集中管理或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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