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
一、为什么需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地址变更?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它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商标申请人。”
2、据商标法第六章,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消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它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3、 商标局对所有相关的商标文件都会通过注册地址邮寄给贵公司,倘若有其他申请人申请贵公司商标三年停止使用,要求撤消贵公司商标的或者其它商标事务,未及时将变更地址备案,商标局的文件不能送达。(已有先例)因此,建议贵公司及时进行变更申请。
二、商标变更所需文件
1、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变更申请书;
3、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盖鲜章的复印件(变更注册人名义)、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地址;)
4、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三、商标变更的程序
1、商标变更完成的时间大约为3—6个月左右;
2、整个流程分为:申请→审查→公告→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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