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对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者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
6、明确规定鉴定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报告的时限,缩短了受理审查和审查批准的时限;
第九条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与许可项目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压力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和重点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并且形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D3.4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二)企业概况;
A6.1 甲级
对不予受理的,许可审批机关应当在申请书上签署不予受理意见,并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J8 输气管线工作调压阀失灵、监控调压阀、安全截断阀、备用凋压系统在事故状态下的自动启动操作(模拟实验管道操作)。
(二)检验检测机构;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含第一号修改单);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第二十五条 安装单位应当在压力管道安装施工(含试安装)前履行告知手续。承担跨省长输管道安装的安装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履行告知手续;承担省内跨市长输管道安装的安装单位,应当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其他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手续。
同时,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为甲级:
b) 输送距离大于或等于10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000mm的。
《油田集输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SY/T0422-97
现行压力管道安装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八)检验与试验装置检定校准台帐和检定校准记录;
A2 GB类(公用管道)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安装单位,其申请不予受理:
《电站配管》DL/T850-2004
除本规定A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A3.1规定的GC1级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7、申请受理后要先落实试安装工程项目,试安装时应先向受理机构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书面告知,并在施工过程接受监督检验;
G2。4.3 穿越公路、铁路管段事故应急响应方案;
I1.5.3.5 油气储运工作中的安全用电常识。
第十六条: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确认,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评审的工作日程安排,并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
备 注
I1.2.3.1 天然气管道输送的气质要求;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是不高于185℃的工业管道为GC3级。
4、取消了已经取得地方受理批准的许可单位再申请更高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时需先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同意的规定;(改变原申请表格式)
A1.1.1 GA1甲级
一、 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
A5.1 甲级
A6.2 乙级
第二十八条 由于改制、搬迁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许可证有效期时,获得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需要延长许可证有效期的理由和证明资料,许可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并且根据情况缩短新许可证的有效期。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A3.2 GC2级
(六)不得向用户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
第十七条 鉴定评审组完成对安装单位的鉴定评审后,应当及时出具鉴定评审报告,提出鉴定评审意见。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作出鉴定评审结论意见,需要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作出鉴定评审结论意见。
G3.10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管理办法》;
一、 核查所有安装项目接受安装监督检验的情况;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I1.5.2.1 各项管理制度;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1级和GB2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为乙级:
(四)通过审查试安装工程的技术资料、工作记录等,核查质量保证体系能否正常运转;
J6 工艺流程操作(计算机仿真和模拟实验管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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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获得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当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当更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更换质量保证工程师时,应当在变更生效后30日内书面告知发证机关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变更分包的专业检测机构时,应当在变更生效后的30日内书面告知发证机关和鉴定评审机构。
提供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安装单位的公章。
第二十二条 安装单位提出拘留证申请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应当有安装业绩,没有相应类别、级别安装业绩的,不允许换证。
(五)确定许可范围。
I1.5.1.2 注意标志;
(五)不得向未取得许可的安装单位进行管道安装工程分包;
G1.4.1.3 输油泵结构、原理及其维护与管理;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受约请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的要求,安排鉴定评审工作,确定评审时间和鉴定评审组成员,并且将《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单》抄送许可审批机关及其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G2.3 风险识别、预防和控制
A5.2 乙级
A3.1 GC1级
一、 枍许可项目有关的重大质量事故、用户反馈意见的处理;
d)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小于10MPa的;
b) 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的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
8、明确规定鉴定评审应执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并取消了联审过程;
A2.2 GB2级
I1.4.6 管道阴极保护和外覆盖层的检测与巡线方法。
E2.5 公用管道附属设施的作用、简单工作原理及其完好要求;
I1.5.4.3 石油、天然气管道泄漏事故应急措施及现场控制和事故控制;
I1.3.1.5 油罐结构和安全保护装置。
(二)单位概况;
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许可划分为甲级和乙级。
第十条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试安装、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汞及其化合物
A. 输送可燃、易爆、有毒介质,设计压力小于2.5MPa的长输管道的带压封堵;
I2.1.2 输气站场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CJJ101-2004
G3.16 SY/T 5922《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
I2.2.2.1 压缩机及配套设备保养、维修、维护规程;
A3.9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附件B
通过现场巡视或者专门核查,核实检验与试验设备装置的数量、能力、状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概况;
I1.5.3 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防雷击基本知识
第二章 安装许可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安装单位应保证其所安装的压力管道的安全性能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一)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耐压试验;
A1.1 GA1级
I2.1.2.6 分离器安全操作规程;
I1.3.1.3 输油泵结构、原理、串并联;
I2.2.2 输气站场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 获得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如果在安装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增加安装许可类别、级别,应当办理增项的许可申请手续,其申请程序和要求与首次申请一致。
(三)压力管道设计、元件制造和安装许可的鉴定评审机构以及有关型式试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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