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法律顾问徐双泉讲解公司合并当中的问题
在企业经营运作中,扩大规模吸收合并是常见的问题。我们如何解决公司合并当中的问题,尽快的为企业扩大做出贡献。下面就让沈阳法律顾问徐双泉讲解公司合并当中的问题。
徐双泉律师.法学硕士,历任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瀛和律师机构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主任。著有《浅谈国产原创动漫形象的著作权保护》,
《中美动漫游戏产业知识产权比较研究》等书籍。从业至今,徐律师在公司与商事、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民商事诉讼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学理论水准。同时还长期担任辽宁省总商会法
律顾问,沈阳市总商会法律顾问,积累了广泛的社会人脉基础。
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无论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被合并的公司法人资格消灭,资产转移到另外一个公司,因此,这必然影响到被解散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存续公司而言,合并其他公司后,合并后公司承继了被合并公司的资产,也就要承担被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这有可能增加其债务负担,影响到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到其债权人利益。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说,公司合并都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切身利益。为此,新《公司法》对债权人提供以下保护措施:
1.通知、公告。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合并谈判过程中,合并双方都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取得债权人认可,以确保合并能够顺利进行。尽管如此,公司不可能逐一同所有债权人进行谈判,所以,公告和通知的目的是尽可能让所有债权人都能够有机会申报自己债权,并在公司合并前就保全自己债权采取适当措施。
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在债权人与合并的公司不能就债务履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新《公司法》赋予了债权人两个保全其债权的权利:一是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二是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果公司既拒绝履行债务,也不提供担保,而进行合并的,债权人就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撤销其合并行为,使合并归于无效。
3.合并后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根据公司有限责任原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随着资产走。合并后公司承继被合并公司资产的新设立公司和存续公司就应当承担被解散公司的债务。
以上就是沈阳法律顾问徐双泉律师对“公司合并当中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公司合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通过沈阳法律顾问徐双泉律师的讲解相信您有一定的了解。
在企业经营运作中,扩大规模吸收合并是常见的问题。我们如何解决公司合并当中的问题,尽快的为企业扩大做出贡献。下面就让沈阳法律顾问徐双泉讲解公司合并当中的问题。
徐双泉律师.法学硕士,历任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瀛和律师机构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主任。著有《浅谈国产原创动漫形象的著作权保护》,
《中美动漫游戏产业知识产权比较研究》等书籍。从业至今,徐律师在公司与商事、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民商事诉讼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学理论水准。同时还长期担任辽宁省总商会法
律顾问,沈阳市总商会法律顾问,积累了广泛的社会人脉基础。
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无论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被合并的公司法人资格消灭,资产转移到另外一个公司,因此,这必然影响到被解散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存续公司而言,合并其他公司后,合并后公司承继了被合并公司的资产,也就要承担被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这有可能增加其债务负担,影响到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到其债权人利益。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说,公司合并都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切身利益。为此,新《公司法》对债权人提供以下保护措施:
1.通知、公告。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合并谈判过程中,合并双方都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取得债权人认可,以确保合并能够顺利进行。尽管如此,公司不可能逐一同所有债权人进行谈判,所以,公告和通知的目的是尽可能让所有债权人都能够有机会申报自己债权,并在公司合并前就保全自己债权采取适当措施。
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在债权人与合并的公司不能就债务履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新《公司法》赋予了债权人两个保全其债权的权利:一是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二是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果公司既拒绝履行债务,也不提供担保,而进行合并的,债权人就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撤销其合并行为,使合并归于无效。
3.合并后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根据公司有限责任原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随着资产走。合并后公司承继被合并公司资产的新设立公司和存续公司就应当承担被解散公司的债务。
以上就是沈阳法律顾问徐双泉律师对“公司合并当中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公司合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通过沈阳法律顾问徐双泉律师的讲解相信您有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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